卷十 說命中第十三
惟說命總百官,在冢宰之任!鹂傄魮K。
[疏]“惟說命總百官”○正義曰:惟此傅說,受王命總百官之職,謂在“冢宰之任”也。說以官高任重,乃進(jìn)言於王,故史特標(biāo)此句為發(fā)言之端也。
乃進(jìn)于王曰:“嗚呼!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設(shè)都,天有日月北斗五星二十八宿,皆有尊卑相正之法,言明王奉順此道,以立國設(shè)都!鹚抟粜恪
[疏]傳“天有”至“設(shè)都”○正義曰:《晉語》云:“大者天地,其次君臣!薄兑·系辭》云:“天垂象,見吉兇,圣人象之!苯匝匀司ㄌ煲栽O(shè)官,順天以致治也。天有日月照臨晝夜,猶王官之伯率領(lǐng)諸侯也。北斗環(huán)繞北極,猶卿士之周衛(wèi)天子也。五星行於列宿,猶州牧之省察諸侯也。二十八宿布於四方,猶諸侯為天子守土也。天象皆有尊卑相正之法,言明王奉順天道以立國設(shè)都也!傲敝^立王國及邦國,“設(shè)都”謂設(shè)帝都及諸侯國都,總言建國立家之事。
樹后王君公,承以大夫師長,言立君臣上下,將陳為治之本,故先舉其始!鹜,于方反。長,丁丈反。治,直吏反,下同。
[疏]“樹后”至“師長”○正義曰:此又總言設(shè)官分職之事也。“樹”,立也!昂笸酢敝^天子也!熬敝^諸侯也!俺小闭叻钌现。“后王君公”,人主也!按蠓驇熼L”,人臣也。臣當(dāng)奉行君命,故以“承”言之。《周禮》立官多以“師”為名,“師”者眾所法,亦是長之義也。大夫已下,分職不同,每官各有其長,故以“師長”言之。三公則“君公”之內(nèi)包之,卿則“大夫”之文兼之,“師長”之言亦通有士。將陳為治之本,故先舉其始,略言設(shè)官,故辭不詳備。為治之本,“惟天聰明”已下皆是也。
不惟逸豫,惟以亂民。不使有位者逸豫民上,言立之主使治民!鹪,羊慮反。惟天聰明,惟圣時(shí)憲,惟臣?xì)J若,惟民從乂。憲,法也。言圣王法天以立教,臣敬順而奉之,民以從上為治!饛,才容反。
[疏]傳“憲法”至“為治”○正義曰:“憲,法”,《釋詁》文。人之聞見于耳目,天無形體,假人事以言也!奥敗敝^無所不聞,“明”謂無所不見。惟圣人于是法天,言法天以立教,于下無不聞見,除其所惡,納之於善。雖復(fù)運(yùn)有推移,道有升降,其所施為未嘗不法天也。“臣敬順而奉之”,“奉”即上文“承”也,奉承君命而布之於民。“民以從上為治”,不從上命則亂,故“從乂”也。
惟口起羞,惟甲胄起戎,甲,鎧。胄,兜鍪也。言不可輕教令,易用兵!痣,直又反。鎧,苦代反。兜,丁侯反。鍪,莫侯反。易,以豉反。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言服不可加非其人,兵不可任非其才!痼,息嗣反。省,息井反,一本作眚。
[疏]“惟口”至“厥躬”○正義曰:言王者法天施化,其舉止不可不慎。惟口出令不善,以起羞辱;惟甲胄伐非其罪,以起戎兵;言不可輕教令,易用兵也。惟衣裳在篋笥,不可加非其人,觀其能足稱職,然后賜之。惟干戈在府庫,不可任非其才,省其身堪將帥,然后授之。上二句事相類,下二句文不同者,衣裳言在篋笥,干戈不言所在,干戈云“省厥躬”,衣裳不言視其人,令其互相足也!饌鳌凹祖z”至“用兵”○正義曰:經(jīng)傳之文無“鎧”與“兜鍪”,蓋秦漢已來始有此名,傳以今曉古也。古之甲胄皆用犀兕,未有用鐵者,而“鍪”、“鎧”之字皆從金,蓋后世始用鐵耳?谥鲅詾榻塘,甲胄興師乃用之,言不可輕教令,易用兵也!耙住币噍p也。安危在出令,令之不善,則人違背之,是“起羞”也。靜亂在用兵,伐之無罪,則人叛違之,是“起戎”也。○傳“言服”至“其才”○正義曰:“非其人”、“非其才”,義同而互文也!吨芏Y·大宗伯》:“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賜則,六命賜官,七命賜國,八命作牧,九命作伯!编嵲:“一命始見,命為正吏。受職,治職事也。列國之士一命,王之下士亦一命。再命受服,受玄冕之服。列國之大夫再命,王之中士亦再命!比粍t“再命”已上始受衣服,未賜之時(shí)在官之篋笥也。甲胄干戈俱是軍器,上言不可輕用兵,此言不可妄委人,雖文重而意異也。
王惟戒茲,允茲克明,乃罔不休。言王戒慎此四“惟”之事,信能明,政乃無不美。惟治亂在庶官。言所官得人則治,失人則亂。官不及私昵,惟其能。不加私昵,惟能是官。○昵,女乙反。爵罔及惡德,惟其賢。言非賢不爵。
[疏]“官不”至“其賢”○正義曰:《王制》云:“論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编嵲:“官之,使之試守也。爵之,命之也!比粍t治其事謂之“官”,受其位謂之“爵”,“官”、“爵”一也,所從言之異耳!百t”謂德行,“能”謂才用;治事必用能,故“官”云“惟其能”;受位宜得賢,故“爵”云“惟其賢”。《詩序》云:“任賢使能。”《周禮·鄉(xiāng)大夫》:“三年則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而與賢者能者。”鄭云:“賢者,有德行者。能者,有道藝者!笔恰百t”、“能”為異耳。“私昵”謂知其不可而用之,“惡德”謂不知其非而任之,戒王使審求人,絕私好也。
慮善以動(dòng),動(dòng)惟厥時(shí)。非善非時(shí)不可動(dòng)。有其善,喪厥善。矜其能,喪厥功。雖天子亦必讓以得之!饐,息浪反。
[疏]“有其”至“厥功”○正義曰:人生尚謙讓而憎自取,自有其善,則人不以為善,故實(shí)善而喪其善。自夸其能,則人不以為能,故實(shí)能而喪其能。由其自取,故人不與之。“有其善”則伐善也。舜美禹云:“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duì)幠。汝惟不?天下莫與汝?duì)幑。”是言推而不?故名反歸之也。
惟事事乃其有備,有備無患。事事,非一事。無啟寵納侮,開寵非其人,則納侮之道。
[疏]“無啟寵納侮”○正義曰:君子位高益恭,小人得寵則慢。若寵小人,則必恃寵慢主,無得開小人以寵,自納此輕侮也。“開”謂君出恩以寵臣,“納”謂臣入慢以輕王,據(jù)君而言“開”、“納”,以出、入為文也。
無恥過作非。恥過誤而文之,遂成大非。
[疏]傳“恥過”至“大非”○正義曰:仲虺之美成湯云:“改過不吝!泵餍∪擞羞^,皆惜而不改!論語》云:“小人之過也必文!睈u有過誤而更以言辭文飾之,望人不覺,其非彌甚,故“遂成大非”也。
惟厥攸居,政事惟醇。其所居行,皆如所言,則王之政事醇粹!鸫家艏。粹,雖遂反。黷于祭祀,時(shí)謂弗欽。禮煩則亂,事神則難。”祭不欲數(shù),數(shù)則黷,黷則不敬。事神禮煩,則亂而難行。高宗之祀特豐數(shù)近廟,故說因以戒之。○黷,徒木反。數(shù),色角反。
[疏]傳“祭不”至“戒之”○正義曰:“祭不欲數(shù),數(shù)則黷,黷則不敬”,《禮記·祭義》文也。此一經(jīng)皆言祭祀之事,“禮煩”亦謂祭祀之煩,故傳總云:“事神禮煩,則亂而難行!笨滓浴陡咦陔廊铡纷嬉延(xùn)諸王“祀無豐于昵”,謂傅說此言為彼事而發(fā),故云高宗之祀特豐數(shù)於近廟,故說因而戒之。
王曰:“旨哉!說乃言惟服。旨,美也。美其所言皆可服行。乃不良于言,予罔聞?dòng)谛。”汝若不善於所?則我無聞於所行之事。說拜稽首,曰:“非知之艱,行之惟艱。言知之易,行之難。以勉高宗。王忱不艱,允協(xié)于先王成德,王心誠不以行之為難,則信合於先王成德!鸪,市林反。惟說不言有厥咎!蓖跄行善,而說不言,則有其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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