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子之手 與子偕老

出自先秦詩人佚名的《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zhí)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賞析

  《毛詩序》云:“《擊鼓》,怨州吁也。衛(wèi)州吁用兵暴亂,使公孫文仲將而平陳與宋。國人怨其勇而無禮也。”鄭箋以《左傳·隱公四年》州吁伐鄭之事實之。姚際恒《詩經通論》以為“與經不合者六”,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衛(wèi)人救陳”之事,在衛(wèi)穆公時。今以為姚說較《毛序》為合理,姑從姚氏。

  第一章總言衛(wèi)人救陳,平陳宋之難,敘衛(wèi)人之怨。結云“我獨南行”者,詩本以抒寫個人憤懣為主,這是全詩的線索。詩的第三句言“土國城漕”者,《鄘風·定之方中》毛詩序云:“衛(wèi)為狄所滅,東徙渡河,野居漕邑,齊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營宮室。”文公營楚丘,這就是詩所謂“土國”,到了穆公,又為漕邑筑城,故詩又曰“城漕”。“土國城漕”雖然也是勞役,猶在國境以內,現(xiàn)在南行救陳,其艱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承“我獨南行”為說。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猶之可也。詩之末兩句云“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敘事更向前推進,如芭蕉剝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寫安家失馬,似乎是題外插曲,其實文心最細。《莊子》說:“猶系馬而馳也。”好馬是不受羈束、愛馳騁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歸家的。這個細節(jié),真寫得映帶人情。毛傳解釋一二句為:“有不還者,有亡其馬者。”把“爰”解釋為“或”,作為代詞,則兩句通敘營中他人。其實全詩皆抒詩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兩章文情哀苦,更為動人。

  第四章“死生契闊”,毛傳以“契闊”為“勤苦”是錯誤的。黃生《義府》以為“契,合也;闊,離也;與死生對言”是正確的。至于如何解釋全章詩義。四句為了把葉韻變成從AABB式,次序有顛倒,前人卻未嘗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應該是:

  執(zhí)子之手,與子成說;“死生契闊,與子偕老。”

  這樣詩的韻腳,就成為ABBA式了。本來“死生契闊,與子偕老”,是“成說”的內容,是分手時的信誓。詩為了以“闊”與“說”葉韻,“手”與“老”葉韻,韻腳更為緊湊,詩情更為激烈,所以作者把語句改為現(xiàn)在的次序。

  第五章“于嗟闊兮”的“闊”,就是上章“契闊”的“闊”。“不我活兮”的“活”,應該是上章“契闊”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會也。”“于嗟洵兮”的“洵”,應該是“遠”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闊”的“闊”。“不我信兮”的“信”,應該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說”而言的。兩章互相緊扣,一絲不漏。

  詩凡五章,前三章征人自敘出征情景,承接綿密,已經如怨如慕,如泣如訴。后兩章轉到夫妻別時信誓,誰料到歸期難望,信誓無憑,上下緊扣,詞情激烈,更是哭聲干霄了。寫士卒長期征戰(zhàn)之悲,無以復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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