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章
將欲翕之,必故張之;
嚴(yán)可均曰:「翕之」,河上作「噏之」,王弼作「〈亻翕〉之」,簡文作「歙之」,又作「給」。「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
謙之案:作「翕」是也。傅、范皆作「翕」。范曰:「翕,歛也,合也,聚也。王弼同古本!故峭醣疽嘧鳌隔狻,今本作「歙」。釋文出「將欲〈亻翕〉」,知釋文所見王本作「〈亻翕〉」。敦煌、景福、室町三本作「噏」。
畢沅曰:古無「噏」「〈亻翕〉」二字。說文解字云:「歙,縮鼻也。」歙有縮義,故與「張」為對,顧歡因之,亦得閉塞之義矣!隔狻构盼淖,少通用。
武內(nèi)義雄曰:按天文鈔河上本及景龍碑作「翕」,范應(yīng)元所見王弼本亦作「翕」,韓非喻老引亦同。似王、河兩本均作「翕」,後人改王本為「〈亻翕〉」或「歙」,而改河上本為「噏」。
將欲弱之,必故強(qiáng)之;將欲癈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魏稼孫曰:「故張」「故強(qiáng)」「固興」「固與」,上二句作「故」,下二句作「固」。嚴(yán)云「『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誤。
吳雲(yún)曰:河上公本「將欲弱之」作「使非弱之」。
謙之案:吳校亦誤,河上本作「將使弱之」。又范本、彭耜本「將欲奪之」作「將欲取之」。
馬敘倫曰:韓非喻老篇引無「廢之」兩句!笂Z」,范及韓非喻老篇引並作「取」,說林上篇引周書亦作「取」。各本及後漢書桓譚傳引「將欲奪之」四句,同此。
蔣錫昌曰:史記管晏列傳云:「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顾麟[:「老子曰:『將欲取之,必固與之!弧箍词酚浻谩腹试弧乖圃,疑「與之為取」即本之老子「將欲取之,必固與之」而來。是史記與索隱並作「取」也。譣義亦以作「取」為是,當(dāng)據(jù)韓非改正。
勞健曰:「興」當(dāng)作「舉」,協(xié)下句「必固與之」!笇⒂麏Z之」,范與韓非作「將欲取之」。范注:「取,一作奪,非古也!拱础隔馊酢埂笍垙(qiáng)」「廢奪」「舉與」皆兩句相間成韻,當(dāng)作「奪」無疑。東條一堂曰:按魏策,任章曰:「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弧棺:王應(yīng)麟曰:「周書云云者,豈蘇秦所謂周書陰符者歟?老氏之言出于此!怪熳釉:「老子為柱下史,故見此書!拱错n非子說林所引周書,與國策同。
謙之案:呂氏春秋行論篇曰:「詩曰:『將欲毀之,必重累之;將欲踣之,必高舉之。』」亦與此詞異誼同,疑亦為老子所出。又案「是謂微明」,高延第曰:「首八句即禍福盛衰倚伏之幾,天地自然之運(yùn),似幽實(shí)明。『微明』謂微而顯也!
柔勝剛,弱勝強(qiáng)。
嚴(yán)可均曰:大典與此同。御注、河上、王弼作「柔弱勝剛強(qiáng)」,傅奕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強(qiáng)」。謙之案:王羲之本、彭耜本、范本與傅本同。七十八章碑本作「弱勝強(qiáng),柔勝剛」,文與此倒置。王本作「弱之勝強(qiáng),柔之勝剛」,傅本作「柔之勝剛,弱之勝彊」,均分二句。李道純曰:「『柔弱勝剛強(qiáng)』分二句,非!
魚不可脫於淵,
謙之案:傅、范本「脫」作「侻」。畢沅曰:「河上公、王弼並作『脫』。古無『侻』字,作『脫』者是。莊子、說苑作『脫』!
蔣錫昌曰:後漢書隗囂公孫述列傳曰:「要之,魚不可脫於淵!顾。惟注云:「老子曰:『魚不可脫於泉。』脫,失也,失泉則涸矣!褂值葬T傳注引「淵」亦作「泉」。是古本「淵」或作「泉」也。
謙之案:作「泉」非也。此章淵、人為韻,宜作「淵」!溉棺帜颂迫吮芨咦嬷M,改「淵」為「泉」。韓非喻老篇「故曰『魚不可脫於深淵』」,王先慎曰:「深字衍。唐避淵改深,後人回改,兼改深字耳。」今案:唐人避諱,多改「淵」為「深」,則亦可改「淵」為「泉」也,唯「淵」字是故書。
國有利器,不可示人。
嚴(yán)可均曰:「國有」,各本作「國之」!缚墒尽,各本作「可以示」。
謙之案:韓非喻老引「邦之利器」,六微篇引「邦」作「國」,「國」字是也。莊子胠篋篇、淮南道應(yīng)訓(xùn)、荀子正名篇楊倞注、淮南主術(shù)訓(xùn)高誘注、文選關(guān)中詩李善注、後漢書翟酺傳、杜篤傳均引作「國」。又說苑君道篇引作「國之利器,不可以借人」。據(jù)此,知宜作「國」,不作「邦」。王先慎、劉師培謂「國」字為「邦」字諱改,於他章則然,此則不可一概論也。又說苑君道引作「不可以借人」,此與六韜守土篇「無借人利器,借人利器則為人所害,而不終其世」,均用「借」字。又淮南主術(shù)訓(xùn)「有愚質(zhì)者,不可與利器」,高誘注引老子曰:「國之利器,不可以假人!辜僖嘟枰,疑老子古本有「借」字者。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明、剛、強(qiáng)韻(陽部),淵、人韻(真部)!笇⒂庵拱司錈o韻,非也。鄧廷楨、姚文田:張、強(qiáng)韻。奚侗:張、彊、興與明韻,剛、彊韻。陳柱:張、強(qiáng)、興與明、強(qiáng)韻。高本漢:歙、弱、廢、取、與五字與張、強(qiáng)、興三字相間為韻!溉 ,碑本作「奪」。勞健曰:「按翕弱、張強(qiáng)、廢奪、舉與皆兩句相間成韻,當(dāng)作奪!故且。一說歙、弱非韻。案「翕」,釋文:「簡文作歙,河上本作噏,許及反。」
又明、剛、強(qiáng)或明、強(qiáng)為韻。顧炎武曰:「明,古音謨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當(dāng)作彌郎反。明與強(qiáng)為韻。旁證:中庸:『果能此道,雖柔必強(qiáng)。』」(唐韻正卷五十二庚)又:「柔,古讀如蠕。說文〈羊柔〉、鍒皆訓(xùn)耎,魏太武改柔然為蠕蠕,則柔音如蠕,可知也!
又淵、人為韻。諸家並同。江永曰:「淵,一均切。旁證:老子:『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槐咀C:詩『其心塞淵』韻身、人,『秉心塞淵』韻零、人、田、千!灌囃E曰:「淵古音真、先同部。易乾九四『或躍在淵』與九五『利見大人』為韻。詩燕燕『其心塞淵』與『寡人』為韻,定之方中『秉心塞淵』與兩『人』字為韻!
右景龍碑本五十三字,敦煌丁本不全,字?jǐn)?shù)不明。河上、王本五十六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九字。河上本題「微明第三十六」,王本題「三十六章」,范本題「將欲翕之章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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