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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是誠實的代名詞

  林肯是誠實的代名詞
  當林肯剛進入法律界的時候,他還很貧窮。一天,一個郵局的負責人來拜訪這位年輕的律師,因為林肯剛剛做過一段時間的郵政員,手頭還有一筆郵局的錢,而這個人就是來跟他結清帳目的。跟這位負責人同來的還有亨利博士,因為他相信林肯這時肯定沒錢,所以準備特地來貸款給他。這時,林肯先出去了一會,他回到了自己的住處,然后很快就回來了,手里提著一個破舊的袋子,里面是郵局預付給他的17.60美元。林肯所要還給郵局的正是這個數目,并且正是當初給他的那些錢。對于不屬于自己的金錢,林肯從來不肯動用,即使是臨時動用。
  “你得先預交30000美金,”他跟一個向他咨詢關于一塊土地糾紛案件的當事人說。“但是我弄不到那么多錢。”“那我替你想辦法。”林肯說。隨后,林肯去了一家銀行,告訴銀行出納說他要提30000美金,并補充說:“我一兩個小時以后就會送回來。”出納二話沒說就把錢給了他,甚至連張收據都沒填。
  “除非他確信當事人的案子會贏,否則林肯先生是不會接手的。”伊利諾斯州斯普林非爾德的一名律師這樣說,“而且法庭、陪審團和檢察官都知道,只要亞伯拉罕·林肯出庭,那他的當事人肯定是站在正義的一方,我并不是站在政治的立場上來說這番話的,因為我們屬于不同的黨派,事實的確如此。
  ”有一次,林肯得知他的當事人捏造事實,騙林肯說他自己是正確的,于是他就拒絕為他作代理。然而,林肯的一個合伙人接了這個案子,并且勝訴了,得到了900美金的代理費,但是林肯拒絕接受本該屬于他的那一半。因為他渴望正義,渴望人格的完美。
  在林肯做店員的時候,也正是由于誠實的品質才驅使他跑了6英里的黑路,去歸還一位夫人的零錢,而不等到下次找機會再還她。也正是因為如此,才使得“誠實的亞伯拉罕”成為人性中最高貴品質的代表。當林肯的盟友從芝加哥給他發(fā)電報告訴他,只有保證能夠同時獲得兩個敵對代表團的選票,他才有可能被提名為候選人,但是要想得到這兩個選票則必須向他們承諾在將來的內閣中都給他們一定的職位。林肯回答說:“我不會同他們討價還價的,也不會受制于任何勢力。”他具有伯克所說的那種追求榮譽的個性,認為人格上的污點比傷疤還難看。
  當時,“誠實的亞伯拉罕·林肯”在美國,在這個時代已經成為正義與誠實的代名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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