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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誤解了佛教放生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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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生」典出于大乘佛經(jīng),盛行 于中國內(nèi)地,西藏亦然,也流傳于日本和鄰近的韓國與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動是基于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輪回生死因果觀念。所謂「吃它半斤,還它八兩」。 放生一事.本意是為了感發(fā)世人戒殺護生之心.實行自己惻隱不忍之念而已。每一個人的善根都是不一樣的?v然不能全部感動他們,但是只要感動一人,此一人一 生中即少殺若干生命,況且不止感動一人呢! 又放生者應(yīng)該吃素.這樣就可以以吃素的利益,與一切有緣人說。如果仍舊食肉,放生之功德也是不可思議的.但自己言行自相矛盾,別人又何能受到勸化呢?如果能夠既戒殺又放生護生,當(dāng)然功德倍增,此等感應(yīng)靈驗的事例,史不絕書。

  如一九七四年越南淪陷后,向外流亡的難民一波接著一波,其遭遇有幸與不幸。有的未及逃出越南境內(nèi),又被抓了回去;有的在海上漂流,葬身魚腹;有的雖然逃出 越南,但無收容之所,甚至被遣送回去。不過,根據(jù)逃亡成功的難民所述的經(jīng)驗,如果達不成逃出越南的目的,可以請國外親戚或難民自己買鳥或魚類放生,只要一 次或兩次就會見效,順利成行。

  在《雜寶藏經(jīng)》卷四記載:有一沙彌的師父見他七日之內(nèi)壽命將終,要沙彌返回俗家,七天之后再來,但沒有說明原因。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處池塘缺口,池水 灌入池邊的蟻巢,眾蟻慌張奪路逃生。但是螞蟻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么快速?眼看無數(shù)螞蟻即將淹死,沙彌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 所有的螞蟻。過了七天,沙彌在俗家玩得無聊,又回到他師父跟前。師父一見,覺得驚奇,問他這幾天之中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沙彌以為師父說他犯了戒做了壞事, 非?謶,答說什么也沒做。師父是羅漢,即用天眼觀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螞蟻。后來這位沙彌轉(zhuǎn)夭為壽,得以長命終老。

  放生的根據(jù),最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兩部經(jīng)。一是《梵網(wǎng)菩薩戒經(jīng)》,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yè),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 之受生。是故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fēng),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見殺畜牲時,應(yīng) 方便救護解其苦難,常教化講說菩薩戒,救度眾生!

  另一部《金光明經(jīng)》卷四〈流水長者子品〉,也提到有關(guān)釋迦世尊往昔行菩薩道的一段記載:當(dāng)時世尊名叫流水長者子,有一天他經(jīng)過一個很大的池沼,時逢天旱, 而且有人為了捕魚,把上游懸崖處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長者子眼見上萬大小魚類瀕臨死亡邊緣,又無法從其上游決堤引水,于是為了救活魚群,不 得已向當(dāng)時國王請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運到池中,直到池水滿足,并且飼以食料,方才救活這些魚群。

  《梵網(wǎng)戒經(jīng)》是放生的理論依據(jù),《金光明經(jīng)》則是開設(shè)放生池的依據(jù),其他大乘經(jīng)如《六度集經(jīng)》卷三,有贖鱉的放生記載,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記》卷 九,也講到雁塔的故事。如傳說在中印度摩揭陀國有一個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們本來不禁三種凈肉;所謂三種凈肉,是指不見為己殺、不聞為己殺、 不疑為己殺的肉類。有一天,一位比丘沒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從天空飛過,他就向雁群禱告說:「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薩你應(yīng)該知道時間了!寡闳簯(yīng)聲自動墮 地而死。比丘本來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薩,所以用戲言來調(diào)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薩顯現(xiàn)而來感化他們的。小乘比丘慚愧不已,互相傳告:「這是菩 薩,何人敢吃?從今以后,應(yīng)依大乘,不再食三種凈肉!共⑶医ㄋI葬雁體。

  可見,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也可以說,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僅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如果僅僅止惡而不行善,不是大乘 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國,從北齊蕭梁以來,便提倡斷肉食、不殺生;且放生的風(fēng)氣也從此漸漸展開,從朝廷以至民間,由僧眾而至俗人,都以素食為尚。而歷代政 府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數(shù)日也定期禁屠;而從中央以至地方,或者為了祈雨禳災(zāi),也都有放生禁屠之舉。如梁武帝就曾下詔禁止屠殺生命以祭祀宗廟;梁代慧集 比丘,自燃兩臂游歷諸州,以乞化所得贖生放生;

  陳隋時代的著名佛教領(lǐng)袖,天臺宗四祖智者大師見臨海漁民捕魚殺生,大起慈悲,募集善款購買臨海一所作放生池,兼為漁民講經(jīng)說法,漁民聞法后相繼改行轉(zhuǎn)業(yè),好生從善,并獻臨海江滬溪梁六十三所,達三四百余里,全部作為放生池,F(xiàn)在的杭州西湖,就是大師當(dāng)年所創(chuàng)的古放生池。

  此后由唐至宋及明,無不盛行放生。如唐肅宗時,刺史顏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銘并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禮兩位大師,也極力提倡放生。

  明末蓮池大師云棲株宏是歷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積極的一位。他在《竹窗隨筆》中有〈如來不救殺業(yè)〉、〈食肉〉、〈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筆》中,寫有 〈衣帛食肉〉、〈戒殺延壽〉、〈放生池〉、〈醫(yī)戒殺生〉、〈因病食肉〉等篇;在《竹窗三筆》中,也有〈殺生人世大惡〉、〈殺生非人所為〉、〈人不宜食眾生 肉〉等文,鼓勵戒殺放生。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寫了〈放生儀〉及〈戒殺放生文〉,以備大眾于放生時,對所用儀式有所依準(zhǔn)。在現(xiàn)代人中,有弘一大師書、 豐子愷畫的《護生畫集》計六冊;另有一位蔡念生運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殺放生,他編集了歷代有關(guān)動物也有靈性和感應(yīng)的故事,成為一書,名為《物猶如是》。

  不過,現(xiàn)代社會科技進步,人口密度膨脹,生活空間縮小,要想求得一個絕對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區(qū)域,是相當(dāng)困難的。其難處除了漁、獵的網(wǎng)捕射殺與打撈之 外,也有自然環(huán)境的限制。如今日的臺灣與美國,只有野生動物保護區(qū)。此外,有人基于愛心或保護自然環(huán)境的立場,勸導(dǎo)社會大眾不要亂捕濫殺,以免破壞生物互 相生克的自然協(xié)調(diào),也是為了挽救稀珍動物瀕于滅種的危機,這些跟佛教放生的本意雖相應(yīng)但不相同。如果我們僅把要放生的生物無限制地流放在自然景觀動物保護 區(qū),到了飽和程度,也會有人以控制繁殖和適量的捕殺等方式來調(diào)節(jié)其生活空間的。

  因此,我們到哪兒放生?如果是魚,有人用鉤釣、網(wǎng)撈;如果是鳥,有人用槍射、網(wǎng)捕。今日的魚市場和鳥店,所售的商品有些是野生的,有些是來自人工繁殖的魚 池和鳥園。它們都有各自生存的習(xí)性,有些根本沒有適應(yīng)自然環(huán)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一定的魚類必須生存于一定的水質(zhì)、水深和水流的環(huán)境中;買淡水魚放于大 海,買海魚放于淡水,都是大問題。如果是鳥園繁殖的鳥類,它們不曾在自然界覓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叢樹林間的草種樹果等也可以作為食物;如果放之于原野, 不是饑餓而死就是被其他動物或鳥類捕食而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還需要放生?是否還應(yīng)該放生?

  這確實是非常不幸的事實,自然環(huán)境的限制使得放生運動越來越困難。不過,放生的本意在于當(dāng)下放生的念頭,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夠延長壽命;至于能夠延長多久?我們必須盡到研究、考慮和照顧的責(zé)任。比 如說,要放鳥類,就先得考慮放什么鳥、在那兒放、什么時候放,才比較安全有效;放生魚鱉水族,也當(dāng)首先研究觀察它們的生態(tài)、習(xí)性和來源,然后選擇最適當(dāng)?shù)?時機,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的地方。如果不能求得百分之百的可靠,有百分之五十也不錯,即使今天去放生,明天它們又被抓,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對此,印光大師也有精辟的開示:“大魚食小魚.固有此事。放之又遭捕.亦不能無有。若謂小魚被大魚食盡無余.則無此事理。放者盡被人復(fù)捕去.亦無此事理。 何得如是過慮。譬如救濟難民.或與一衣.或與一食.亦可不至即死。在彼則當(dāng)曰.此一衣一食.何能令彼終身溫飽.與之有何利益。不如令彼凍餓而死.便可不至 長受凍餓矣。又如強盜劫人.有力者為之捍御。彼將曰.汝若能捍御彼一生.則為甚善。唯捍御一時.究有何益。反不如任被搶劫一空.后來不至再被搶劫之為愈 也。父母之于子.常常撫育.而慈母不能撫身后之子。彼將謂.既不能撫育.不如殺之之為愈乎。君子修德.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彼必期于萬無一 失.方肯行放生.則令世人盡壽皆不行戒殺放生之事矣。其人將來必膺萬無一人能救己于死也.哀哉.痛哉。"

  我們的目的是為啟發(fā)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眾生的救濟心,至于被放的眾生,也有它們自己的禍福因果和因緣。若在放生時,沒有存心讓它們重遭羅網(wǎng)而受刀俎之 苦,且開示被放的眾生,為其說三皈、講佛法;發(fā)愿回向,它們也能從此脫離異類身,轉(zhuǎn)生為人,上升天界,往生凈土,發(fā)菩提心,廣度眾生,早成佛道。我們但求 能盡心而為,盡力去做就好。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勢至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藥師琉璃光如來

  隨喜轉(zhuǎn)發(fā),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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