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不同的邏輯與文化并論中國理學

  讀不同的邏輯與文化并論中國理學

  張東蓀先生不同的邏輯與文化并論中國理學,是近來思想界的杰作。但于四種邏輯歸之某一方面、某一階段的四種文化產(chǎn)物,有相當說明,而未到于恰好。再為顯了以言之,則邏輯甲、乙是“發(fā)表思想工具的名數(shù)法式”,邏輯丙、丁,是“直觀思想內(nèi)容的事物性相”,其義大抵如東蓀先生所說。不過邏輯丁是直觀“事物的相”,僅說為參加政治社會實際運動的斗爭作用是不夠的;事物的相,即從自然以至社會以至意識的相也。是什么相?是和合假相與相繼假相。和合故是矛盾的統(tǒng)一,相續(xù)故是質(zhì)量互變與否定的否定。金剛經(jīng)所謂‘不取于相,如如不動’,是邏輯丙直觀“事物的性”;所謂‘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是邏輯丁直觀“事物的相”。不過通俗所謂的“唯物辨證法”,尚囿于“邏輯甲所執(zhí)的物”,上未達邏輯丙所明的“性”,下未盡“有為法的量”,故又倒執(zhí)“和合相續(xù)的假相為真實相”耳。其義詳見中國文化服務社新出版的新科學哲學。

  至東蓀先生的論宋明理學──馮友蘭先生說為道學,內(nèi)分理學與心學二派,是很有睿見的──,亦能揭發(fā)一都分精奧,不愧為哲學家言;但亦未盡。我意孔子以來的儒士,有一體三位的用,東蓀先生所說的為一位,還有一位是“傳整國族文物”──典章制度等──。所以遇需要文致太平、潤飾鴻業(yè)的時候,儒士便起而表現(xiàn)其當行出色的擅長。比如縣官不能不用“刑名、錢谷的幕友”一般。還有一位,是“維持既成善政”,此即近于陶希圣君所說的孔子,從孔子為魯相以來得政的儒士,即為此類。此三位本為一體,每一通儒可易地皆然,而基本的本錢,尤在“傳整國族文物”這一點。中國二千年來,在儒士這一體三位能發(fā)揮相當功用的時候,便成短期治世。但失“得君持善政”,“清議達民困”的時候,又陷短期亂世。所以常在一治一亂之間。由治入亂的,一因國外蠻夷的侵入,二因國內(nèi)豪猾的興起,豪猾的興起尤為主因。豪猾每為近于“墨俠的道家”,本時時欲興起者。然得待儒士善政、清議失效而農(nóng)民怨沸的時候,乃乘之興起。由亂極而再入治的,或為外夷如元、清;或為內(nèi)雄如漢、唐、宋、明,而內(nèi)雄大抵為近于“法術的道家”。故道士由治起亂,由亂進治,而儒士則在治定后文飾維持。此為中國二千年來道教、儒教變演之活劇,而佛教則超然治亂之外以聊為救濟苦難而已。

  然今后則非復以前之中國局面,而道士、儒士均失其力用也。一、因四圍不是以前的蠻夷小國,而是高度文明的大國。二、因海陸空交通的便利,縮萬里為比鄰,連國際為一環(huán),息息牽動,更難劃疆孤立。三、因科學發(fā)達,人力勝天,道士陰陽術數(shù)失其用;家族分散,農(nóng)變?yōu)楣,儒士宗法倫理失其用。社會革命,孑沒于群,國愿抱殘守闕,仍欲憑其“傳整國族文物”的本錢,貿(mào)易而再現(xiàn)為儒、道的中國,戛戛乎其不可能矣!而新興的三民主義文化,卻有“以建民國、以進大同”的端緒,但猶未見能從思想上樹立開展,以成為今后新國新世界的新文化其人耳。東蓀先生謂佛學理論未為儒道采取是對的,但其不采,不是因為佛學專是宗教性而無道德性的緣故。因為佛學理論高一度,采取時便降低儒道,這是一分各立門戶的儒道不肯的。東蓀先生又說儒道采取了佛學瑜伽方法,亦是對的,但采取了頓悟,是中國發(fā)明的傳說。又謂儒道發(fā)明把出世的悟修方法用于入世,佛學由寂入手而終于解脫;道學由寂然不動注重感而遂通,由靜虛而動直,不厭惡世間生活而把此心活潑地常樂,以為這是孔孟之道而與佛不同。其實此皆囿于向來“不了知佛學全系”之俗見!頓悟門原為佛學之一門,可無論了。由了達空寂性而不厭世間,不舍眾生,入世利人,乃正為大乘菩薩之一階段。故于孔、孟,予之則大乘菩薩,奪之則人乘圣賢而已。(見讀書通訊四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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