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世導俗——從《明報應論》看東晉 慧遠的報應理論與中土思想

  化世導俗——從《明報應論》看東晉 慧遠的報應理論與中土思想

  編輯:釋圣智
  內容提要:本文結合慧遠大師的生平與思想,來認識他敘述佛法的取向與特點。同時結合當時的歷史環(huán)境來理解大師之所以如此著重于俗諦佛法,認識他那種不著痕跡講說佛法的風格,以及他無形中調和佛教與儒道思想的意圖。
  關鍵詞:慧遠  報應  善惡  真俗二諦
  作者簡介:釋圣智,曾為閩南佛學院講師,現為南京大學哲學宗教系研究生。
  對于東晉廬山慧遠大師,一般人知道他的三世報應思想及調和三教的努力。而對于他的報應理論之具體如何,較少有詳細的論述,且少有聯系他的生平及思想來正確理解。更有人認為他的報應思想實有違反佛教本義,是典型的中國化佛教思想。原因是他精通中國傳統(tǒng)儒家道家等內典,且用中土語言來解釋佛學理論,即“格義”佛學,且認為有報應的主體。那么他的報應思想是否符合佛教本義呢?筆者認為作為一代精通佛教理論和儒道的大師,其報應理論自然不會不符合佛教本義的。只是和他的所學宗派思想、所處時代、所肩負的使命,及當機者皆有緊密的關系。后代學人不應當簡單地只以中觀的一切皆無實體、一切皆空的勝義諦,來斷定其思想不合佛教本義。同時應當看到佛教的世俗諦方面以及大師當時所面對的信眾根機。當時佛教傳到中土不久,人們對于佛教了解不多,且有很多的誤解和不理解,加之佛教面臨著傳播中土的重任,這些情況使得慧遠大師自然而然地偏重于宣揚佛教的世俗諦方面。這就是本文所要討論的因果實有、報應如影的理論。這對于佛教在中土的弘揚,佛教思想和中國傳統(tǒng)思想的調和融合都是適當的。
  下面就結合慧遠大師的生平與思想簡略,及《弘明集》中《明報應論》來討論他的因果報應思想,和中國傳統(tǒng)報應理論作一些對比。對于此文雖有人介紹、梳理或引用過其思想,但對其全面、詳細的解釋與探討還未有人研究。

  一、生平及思想簡略

  據梁朝釋慧皎編的《高僧傳》卷六云:
  釋慧遠,晉代高僧。本姓賈氏,雁門婁煩人也。弱而好書皀璋秀發(fā),年十三隨舅令狐氏游學許洛,故少為諸生。博綜六經尤善莊老,性度弘博風鑒朗拔,雖宿儒英達莫不服其深致。1
  慧遠是雁門樓煩(今山西省崞縣東部)人,從小好學,十三歲(346年)就隨從他的舅父游學洛陽,習儒家六經典籍,及老莊之學。生性聰明,就是學儒多年的儒生都嘆服他的學問精深。二十一歲時(354年),原想到南地從豫章名儒范宣子去隱居,適值戰(zhàn)事,道路不通,沒有成行。時高僧釋道安在太行恒山(河北曲陽西北)建寺弘法,名聞各地。他偕弟慧持前往參見,聽道安講《般若經》頗有領悟,感嘆“儒道九流皆糠秕”,遂與弟俱投道安座下,剃度出家。
  從此,他勤誦精思,晝夜研習,對于道安所倡弘的般若之學特有會心,登壇講說,聽眾悅服;圻h從道安受學,長于般若。道安也特加器重他,認為佛法在中土,將因他而得到更好的弘傳,道安曾贊嘆說:“使道流東國,其在遠乎!”(《高僧傳》本傳)2他在講經時善用老莊去解釋般若學,使聽者領悟佛理。道安曾反對這種“格義”方法,認為這是“迂而乖本”,是偏頗不合佛教真諦的。但卻特許慧遠在講經時用“格義”方法闡釋佛理。
  慧遠初事道安,即以建立教法宏綱為己任,后更推廣此意,欲根據教法移風易俗。他以為出家的人號為沙門,在于能破習俗的愚暗教導有情轉向覺道。因而主張出家修行,即和世俗一切法不同,應高尚行事,不敬王侯,才能變俗以達其道。而世化導俗,在先示以罪福報應,使知去惡從善,期易于啟發(fā)覺意。他自己隱居廬山率眾行道,以身作則,在當時確已獲得相當的影響。特別是他所主張的“以罪福報應導俗和以禪觀念佛入真”的見解,對于后世的影響尤其深遠。
  在佛教理論上,慧遠繼道安般若學本無派的思想,主張世界萬物的本性是“空”和“無”的。他在荊州時曾據師義破斥道恒所執(zhí)“心無”之說。既定居廬山,感慨南地佛典未備,多方訪求,所涉頗廣。僧伽提婆在廬山譯講毗曇時,極推重《三法度論》,慧遠于此書亦很有領會。自是,他的思想常出入于空有之間,在他的《沙門不敬王者論》、《明報應論》諸篇上,都可略見其宗旨。
  慧遠繼承和發(fā)展了道安的思想,還著重發(fā)揮了佛教三世報應和神不滅的理論思想。并從道安的本無說出發(fā),進一步闡述了佛教所謂的最高實體和最高精神修養(yǎng)境界的關系。他在《法性論》(殘篇)中說:“至極以不變?yōu)樾,得性以體極為宗。”3這是說,佛教的最高實體和最高精神境界在實際上是二而一。也就是說,只要體認到“空”,也就能認識自己的本性。同時慧遠還從“至極以不變?yōu)樾?rdquo;論點出發(fā),進一步發(fā)揮了神不滅的理論。他在《沙門不敬王者論》中說:“神也者,圓應無生,妙盡無名,感物而動,假數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而不窮。”4意思是說,神(精神、靈魂)能感應發(fā)生一切事物和變化,但神本身是無生的、不變的,因而神也是不滅的、不窮的。他這個所謂不生不滅的神,也就是他為輪回、受報,以至成佛所尋找出來的主體承擔者。
  據呂贗之《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四講中說道:公元391年,僧伽提婆到廬山,受請譯出了《阿毗曇心論》和《三法度論》。因此,慧遠受到了新譯的影響,寫了《法性論》闡述自己的思想。論旨針對舊說泥洹只談“長久”,未明“不變”,所以特為闡發(fā)“不變”之義。論文已佚,有些著作引用它的主要論點是:“至極以不變?yōu)樾裕眯砸泽w極為宗”(見《高僧傳》),“至極”和“極”指的泥洹,“體”說證會,“性”即法性。泥洹以不變?yōu)槠浞ㄐ,要得到這種不變之性,就應以體會泥洹為其宗旨。當時慧遠尚未接觸羅什所傳大乘之學,而在研究中就有此與大乘暗合的見解,實為難得,所以后來很得羅什的稱贊。
  慧遠從承認法性實有這一基本思想出發(fā),對涅槃實際內容的看法,也貫徹了這一精神,他用形神的關系來說明涅槃,主張“形盡神存”。具體地說,就是“不以情累生,不以生累神”。在有情眾生生死流轉中,他承認有一個主體“人我”;“人我”之所以有生死之累,乃由情等所引起,故須除煩惱,斷生死,才能入涅槃。所以他說“生絕化盡,神脫然無累”、“化盡”指自然的超化(超出流轉)。只能斷絕生死,超出流轉,“神”(人我)才不受物累。最后他還是承認“神”的永恒存在(即泥洹不變),這一思想和《三法度論》里的承認有勝義人我完全相通。
  另,公元401年,鳩摩羅什到關中,不久慧遠就致書通好,羅什也回了信。羅什最初譯的《大品般若經》和《大智度論》,都送給慧遠看過,并請他為《大智度論》作序。他對《智論》用心研究,遇到論內思想與他原先理解不一致的都提出來向羅什請教。羅什也一一作了答復。這些問答,后人輯成《慧遠問大乘中深義十八科并羅什答》三卷,后又改名《大乘大義章》保存至今。姚秦本來相當鄭重地請慧遠為《大智度論》作序,但慧遠認為論的譯文繁雜,特加以刪削,成為《大智論鈔》才寫了序文,這是他的最后著作,可以從中看出他思想的總結。他序明《智論》的要點是:
  其為要也,發(fā)軫中衢,啟惑智門,以無當為實,無照為宗。無當則神凝于所趣,無照則智寂于所行。寂以行智,則群邪革慮,是非息焉;神以凝趣,則二諦同軌,玄轍一焉。5
  由般若的思想來理解性空,就是中道。他“以無當為實,無照為宗”,即有對象而不執(zhí)著,有所理解而無成見。不執(zhí)著對象,則般若的主體“神”即可專注于洞察;不抱有成見,則“智”于所行的境界安靜不亂。由此去掉各種邪妄思想,消滅了是非,又還統(tǒng)一于二諦,各得其所。又道:
  嘗試論之,有而在有者,有于有者也,無而在無者,無于無者也。有有則非有,無無則非無。何以知其然?無性之性,謂之法性,法性無性,因緣以之生;生緣無自相,雖有而常無,常無非絕有,猶火傳而不息。天然,則法無異趣,始末論虛,畢竟同爭,有無交歸矣。6他認為有就是有,這是執(zhí)著于有;認為無就是無,這是執(zhí)著于無。以有為有,實際是非有,以無為無,實際是非無,這類有無執(zhí)著都應該去掉。因為無性之性,就叫做法性;法性無性,只是有了因緣才有所謂“生”。因緣所生本自無相,所以雖然是有而實際上是“常無”。因此,這種“常無”也并非是絕對的沒有。譬如以木取火,因緣所生,相傳不熄,火的現象是有的,但不能說其為實有。這其實是緣起性空的思想,空有無礙,空不礙緣起有,有不礙事物本性空。這種以無性為性的說法,顯然是受道安的影響,也接近于中觀的思想。從這段歷史我們也可以看到,慧遠大師對于中觀宗所重視的二諦理論是有深刻理解的。中觀講道:“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于二諦。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7

  二、《明報應論》之思想

  《明報應論》全名為《遠法師名報應論——答恒南郡》,收集在《弘明集》中。這是慧遠針對恒玄有關業(yè)報疑問所作的回答。此中恒玄共提了三個問題,前兩疑問:
  第一,問曰:佛經殺生罪重地獄斯罰,冥科幽司應若影響,余有疑焉!何者?夫四大之體,即地水火風耳,結而成身以為神宅,寄生棲照津暢明識。雖托之以存,而其理天絕,豈唯精粗之間,固亦無受傷之地。滅之既無害于神,亦由滅天地間水火耳。”8
  就是說佛經中講殺生之罪極其重大,會招感地獄之報。他對此有疑問,為什么呢?他說人身由地水火風四大組成,我們的神識寄居其中。雖然神識依身體而存在,但它們間的天然本質完全不同,不僅僅是精細和粗糙的差別而已。所以,殺害一個人的生命,對于神識毫無傷害,因為那就像滅天地間的水火等四大一樣。
  傳統(tǒng)思想認為人生命之生滅是氣的生滅變化。如莊子曰:“人之生氣之聚,聚則為生,散則為死。”而且有時往往把意識(靈魂)當作物質性的精氣,如《禮?記·郊?特性》說:“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如此,則人死后,“魂”變成“鬼”,“魄”則隨身體的死亡而消散。在這恒玄不僅是疑慮而已,也是對佛教的問難,同時或許也是試圖為其發(fā)動戰(zhàn)爭,殺害他人找到理論的依據吧。
  第二,又問:萬物之心愛欲森繁,但私我有己情慮之深者耳,若因情致報乘感生,應自然之道何所寄哉!9
  這是說,有生命的萬物,都有種種的欲望情感。只是人的情感和思想較為深刻而已,如果因為情感導致相當的報應,這同自然的法則相一致嗎?在佛教傳入之前,中土有自己的報應思想。尤其是后代承負說,即“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惡之家必有余殃”(《周易·坤·文言》)。善惡是由上天來執(zhí)行對人的賞罰,“天道賞善而罰惡。”(《國語·周語》) 在《老子》七十九章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還有在《韓非子·安危篇》中云:“禍福隨善惡。” 以及其他許多傳統(tǒng)的典籍中都存在有關善惡報應的言說。但是中土的報應思想有很大的漏洞和缺陷,王充、司馬遷等思想家對此有不少的批判,現實中往往很多人作惡,卻未得到惡報,且其子孫也興隆。也正是這個疑問,慧遠大師還作了《三報論》以佛教因果理論來解釋俗人的疑問。傳統(tǒng)儒家認為人的身心是物質性的,而有種種的欲望和情感這是物質性的自然表現,所以恒玄會提出上面的問題。
  對于上面兩個問題,慧遠認為這是關鍵之問,如果明白,則很多疑問可得迎刃而解;且可由此進入佛法之流及乃至體悟。然而,佛教的道理深玄、微妙難以理解,如果沒有把握住它的旨歸,則不能通達其幽致。意謂:
  此二條是來問之關鍵,立言之津要。津要既明則群疑同釋,始涉之流或因茲以悟?芍^朗滯情于常識之表,發(fā)奇唱于未聞之前。然佛教深玄微言難辯,茍未統(tǒng)夫旨歸亦焉能暢其幽致,為當依傍大宗試敘所懷。10
  這里慧遠其實在暗示,一般人不能以普通的思想去認識和判定佛教的因果理論,它是非常深刻的,他只能借助語言文字來權且說明罷了。
  他說辨別四大的體性,來明白形體的本質。那么生命的生起和消亡就像遺塵生滅一樣,心靈能獲得超脫自由,這就是智能觀待之所在,由此能來去自在。“雖聚散而非我,寓群形于大夢,實處有而同無,豈復有封于所受,有系于所戀哉!”11但是,“若斯理自得于心而外物未悟,則悲獨善之無功。”12其意為,如果僅僅自己內心悟得形體“無我”的本性,而對于外物之理未明白,則會認為個人的善沒有功德。先覺之者“于是思弘道以明訓,故仁恕之德存焉”。
  慧遠認為,老子、莊子及古圣先賢都悟得了“形體無我”之理,都悟得了人生究竟的真理。但擔心人們僅內心悟得此理,而對于身體外在事物之理則不明白,會認為行善而無功,于是“弘道以明訓”,宣揚仁恕之德。因此,人生最高的道理,常人難以明白,而儒道圣人明白此理,但卻往往僅教導人們遵守仁義道德,使人們能有良好的言行,但對于其中的原理則未作詳細說明,這在佛教看來僅是方便的俗諦。而佛教既有俗諦,也有真諦,且對于其中的原由道理講述得非常明白。但他認為三教是“殊途同歸”,這在他的其他文章里也明白地提了出來。在這里他無形中規(guī)勸恒玄,不要僅從表面上去理解看待儒家的教化,其內在的道理實際是非常深刻的。
  如果人的心能做到心無所眷戀、無所執(zhí)著、無有彼此分別,那么刀劍相向就如同莫逆相遇,形體受傷就不會傷害神識,因本來就無有實在的生命可殺。這樣,就是終日揮刀也無罪,既無功勞可賞,也沒有地獄可罰。
  其實,上面所說的道理是從佛教的第一義諦來看的,即從性空角度來論的。眾生形體由四大組成,時刻生滅變異,其中并無實體。身心雖相互依存,但神識有相對的獨立性。身心是不一不二的關系。在此慧遠并未明說佛教的道理,他只是順著提問者的思路回答,讓其明白,眾生雖由四大所成,神識寄于其中,與四大本質不同,形體并無實在體性。但是,要做到殺身無害于神識是有條件的。那就是要達到體悟無我、心無所著、無所貪戀,這條件無疑對于絕大多數眾生來說是沒有達到的,故他認為這也是中土道家和儒家先賢宣揚道德仁義之教化的原因。所以身心關系并非是二元對立的,形體并非是不影響神識的。如此則無形中把中土傳統(tǒng)思想融合到佛教中來,調和了佛教和儒道思想。這在當時佛教弘傳中土不久的情況下,大師用心良苦由此可見一斑,也體現了其以佛法化世導俗的心懷。上面僅是初步地簡單講述了佛教有關身心關系的理論,論述何為“無我”。下面以此出發(fā)進一步論述佛教的報應理論。
  慧遠到此方向一轉說,如果換一個角度,從眾生形體產生的根源和發(fā)展來看,則報應之理就容易明白了,吉兇罪罰也可明了。由是有了一大段的論述:
  夫因緣之所感,變化之所生,豈不由其道哉!無明為惑網之淵,貪愛為眾累之府,二理俱游冥為神用。吉兇悔恪唯此之動,無用掩其照。故情想凝滯于外物,貪愛流其性。故四大結而成形形,結則彼我有封。情滯則善惡有主,有封于彼我,則私其身而身不忘;有主于善惡,則戀其生而生不絕。于是甘寢大夢昏于所迷,抱疑長夜所存唯著。是故失得相推禍福相襲,惡積而天殃自至。罪成則地獄斯罰,此乃必然之數。無所容疑矣!13
  眾生以無明和貪愛為本,二者作為精神的作用,由此有了吉兇的變化。眾生因情愛執(zhí)取外物,故招感四大結成形體;結成形體后就有了彼此的分別,有了善惡的主體;由是貪戀其身體壽命,就如同處于迷夢中,唯有執(zhí)著而已,因此有了得失禍福的變化。所以,罪惡累積多了自然有報應,反之亦然。這是必然的規(guī)律,是沒有什么可以懷疑的。
  慧遠接著針對恒玄的“自然之道”回答說:“心以善惡為形聲,報以罪福為影響。”報應是由眾生的情執(zhí)招感而來,并無外在看不見的主宰存在。罪福是由自己行為所招感的,“然則罪福之應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謂之自然”。
  這是慧遠報應原理的初步結論。其中運用了佛教的三世十二緣起的道理,以及業(yè)報和業(yè)感的理論,即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六入……直至生,老死。此中生死輪回的核心是無明和貪愛。接著慧遠進一步反問恒玄:
  請尋來問之要而驗之于實,難旨全許地水火風結而成身以為神宅,此則宅有主矣!問主之居宅,有情耶無情耶?若云無情,則四大之結非主宅之所感,若以感不由主故處不以情,則神之居宅無情無痛癢之知。神既無知宅又無痛癢,以接物則是伐卉剪林之喻無明于義。若果有情,四大之結是主之所感也。若以感由于主故處必以情,則神之居宅不得無痛癢之知。神既有知宅又受痛癢,以接物固不得同天地間水火明矣。因茲以談,夫神形雖殊相與而化,內外誠異渾為一體,自非達觀孰得其際耶!14
  主要意思是說,既然四大之身作為神宅,宅則有主,那么此有主之宅是有情感的,還是沒有情感呢?如沒有情感,四大之宅則不由主感,那么主處于其中應該沒有痛癢等的感受,如此則毀傷形體如同砍樹剪花那樣毫無知覺,實則不然。如果此宅有情感,那么它就是由主所感,則此形體有痛癢的感受,外物和它接觸就不同于天地間的水火。所以,精神和形體雖然不同,但是渾然一體、同步變化的。眾生情滯貪愛不除,則對于其身體會深深貪戀,稍有不如己意就生起?恨之心。無明未除,就是想要逃脫因果報應也是不可能的,故“此則因情致報乘惑生應”。
  這里慧遠已經非常巧妙地回答了恒玄的提問,且無形中融入佛教最為高深的道理,以及試圖在最高的層面上把佛教和儒道調和起來。到此,恒玄接著又問了最后一個問題:
  若以物情重生不可致喪,則生情之由私戀之惑耳,宜朗以達觀曉以大方,豈得就其迷滯以為報應之對哉!15
  既然眾生貪戀生命形體,是故生命不可殺害。那么眾生的貪愛是由迷惑(無明)而來,應該以暢達的思想讓其明理,怎么能因此用輪回報應的思想來應對他們呢?
  至此,恒玄還是不認可佛教的報應之說,認為那只是教化說教而已。他不根據慧遠的理論去思考對待,去理解報應之所以存在的原由,也不認為因果報應是客觀存在的規(guī)律,佛教只是把它揭示出來罷了!無奈恒玄善根不足,不能真正接受,為此我們有必要對恒玄其人有個粗略的了解。
  公元392年,殷仲堪受任都督荊、益、梁三洲諸軍事,兼荊州刺史,走馬上任之際路過潯陽,上山拜會了慧遠,兩人談論玄學甚是投機。幾年后,江州刺史恒玄欲攻擊殷,奪取荊州。在他進軍九江之際,上山和慧遠辯難,未能獲勝。公元400年,恒玄兼任八郡諸軍事,有“震主之威”,他寫信苦勸慧遠還俗參政,遭到斷然拒絕。公元402年,他攻入建康,掌握了東晉政權,上臺后即進行沙汰僧尼,并寫了《與僚屬沙汰僧眾教》。慧遠稱述了自己的意見,出于對慧遠的尊敬,恒玄采納了慧遠的修正案,但接著恒玄又提出了沙門要禮敬王者的問題;圻h因此又上書《答恒太尉書》。一年后,恒玄篡位,為了取得佛教徒的支持,放棄了其原來的主張。404年,以劉裕、劉毅為首的北府兵在京口糾集,討伐恒玄。恒玄兵敗西逃,后被何無忌乘勝追擊,殺死于潯陽。
  由上可知,要應付恒玄這個雖受儒家教育,但利欲熏心,頑固不化,且又得罪不起的人多么不容易。恒玄作為接受儒家傳統(tǒng)教育的士大夫,之所以會有上面所說的謀反、禁佛、勸慧遠還俗等行為,可以說和傳統(tǒng)儒家重視現實、現世、功利及重視社會人倫的價值取向不無關系。如孔子云:“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論語·先進》) 所以孔子是“子不語怪力亂神”。對于人們死后的問題以及超出現實的問題他是存而不論的,故既使儒家提出仁、義、禮、智、信,以及有“承負報應”的思想,但對于利欲熏心的人來說也是難以做到的。這或許也是中國歷史上為何會有如此多戰(zhàn)爭的原因,以及佛教能補儒家之不足而能夠在中土弘揚的因素吧!
  慧遠接著回答:
  夫事起必由于心,報應必由于事。是故自報以觀事,而事可變。舉事以責心,而心可反。推此而言,則知圣人因其迷滯以明報應之對,不就其迷滯以為報應之對也!何者?人之難悟,其日固久,是以佛教本其所由,而訓必有漸。知久習不可頓廢,故先示之以罪福。罪福不可都忘,故使權其輕重。輕重權于罪福,則銓善惡以宅心。善惡滯于私戀,則推我以通物。二理兼弘情無所系,故能尊賢容眾恕己施安。遠尋影響之報,以釋往復之迷。迷情既釋,然后大方之言可曉,保生之累可絕。夫生累者雖中賢猶未得,豈常智之所達哉!
  意思是說,事情的生起由心,而報應則依靠事。所以從報應角度來觀察事情,事情是變化的,用事情可返觀自心。由此而推,圣人(佛)根據眾生的執(zhí)迷不悟才說因果報應,而不會認為眾生的執(zhí)迷本身是報應。由于眾生長期以來難以覺悟,故佛教從根本上說明報應的原因。但是教化有個過程,佛陀考慮到眾生貪愛積習難改,于是先以罪福來開示,讓人們知道罪福,從罪福來權衡輕重。則用心來說明善惡,善惡是在于眾生個人情感的執(zhí)著。用心善惡招感罪福的道理由人推論到事物,而達到“情無所系”,即心無所著、無有掛礙。因此能夠尊重賢圣,寬容他人,內心安穩(wěn)。
  進一步說,可以追溯因果報應,讓眾生消除輪回的迷戀。消除了迷戀,然后就可以曉以大道,不用再言罪福報應了。最終可以絕除維系生命的煩惱累贅。對于人生的煩惱就是中等賢圣都還未通達消除,那豈是普通人的智能可以通達的呢?
  這里說明佛教只說明因果報應的道理,最終歸結到從心的善惡上來講。善惡報應道理僅僅是很淺的方面,其目的還是在于引導眾生從行善去惡開始,進一步去除煩惱無明,體悟真理,達到了脫生死。如果達到了“情無所系”,無有貪戀時,就無需再言報應了。由此可知,慧遠明白佛教講因果報應是在俗諦上講、是方便說,在真諦上言則無所謂有報應了;圻h雖未明說,但字行間包含此意。
  本文僅圍繞《明報應論》來認識以慧遠為代表的當時佛教報應理論,它雖然基本上反應了佛教報應思想,但還是不完整的,所以后來大師針對俗人的疑問又作了《三報論》即現報、生報、后報的理論,這才把佛教的報應思想完整述出。三世因果報應理論是佛教的重要基石,從上面可以看出佛教和中土儒家等傳統(tǒng)思想的差異,也可進一步思考佛教對于中土儒道思想有利、有力的必有補充。在當時佛教傳播中土不久,很多人對佛教的思想不理解,且不樂于接受的情況下,慧遠大師不著痕跡地融合了佛法,對于人們的疑問與辯難作出了巧妙的回答。恒玄的問題無疑具有代表性,大師那種用心良苦的回答方法,那種簡明扼要的敘述佛法的技巧,對于今天的佛法傳播者來說具有很大的借鑒之處。
  另,他回答問題的方式在今天仍然是可以借用的,尤其對于現在佛法衰敗后,面臨復興的特殊時空尤其有可借鑒之處!
  〔1〕《大正藏》第50冊,第357頁下 。
  〔2〕同上。
  〔3〕《大正藏》第49冊,第341頁下 。
  〔4〕《大正藏》第52冊,第450頁下。
  〔5〕《大正藏》第55冊,第75頁中。
  〔6〕同上。
  〔7〕《中論》卷四,《大正藏》第30冊,第32頁下。
  〔8〕《弘明集》卷五,《大正藏》第52冊,第33頁中。
  〔9〕〔10〕〔11〕〔12〕〔13〕〔14〕〔15〕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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