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深密經(jīng)

【解深密經(jīng) (Sandhi-nirmocana-vyūha-sūtra)】印度瑜伽行派和中國法相宗的基本經(jīng)典之一。唐玄奘譯。5卷。相傳此經(jīng)有梵文廣本十萬頌,漢譯為其略本,一千五百頌。異譯本有3種:①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相續(xù)解脫經(jīng)》1卷;②北魏菩提流支譯《深密解脫經(jīng)》5卷;③南朝陳真諦譯《解節(jié)經(jīng)》1卷。...[詳情]

解深密經(jīng) 第三章 論不可說

  解深密經(jīng) 第三章 論不可說

  《勝義諦相品》第一段是離言無二相,顯示勝義是離開相待的語言概念,第二段超尋思所行相中,也說到(我說勝義不可言)。交響樂 可說,是佛教表達真實相時,常用的一個概念,應該作何理解呢?

  薩婆多部以名言離損益故不可說,如《大毗婆沙論》說:義為可說為不可說耶?設樂保失,若可說者說火應燒舌,說刀應割舌,說不凈應污舌,說飲應除渴,說食應除饑如是等。若不可說者,云何所索不顛倒?答:動初時人共于象等假名立想,展轉(zhuǎn)傳來,故令所索而不顛倒。

  言說是言說,真實是真實,言說無損益于人,而真實有損益于人,至于人們能夠依名取物,是因為長期的習慣造成的!洞笾嵌日摗芬灿蓄愃频說法。

  法相唯識經(jīng)論以諸法自相不可說,如《因明正理門論》說:此中現(xiàn)量除分別者,謂若有智于色等境,遠離一切種類名言假立無諸門分別,由不共緣,現(xiàn)現(xiàn)別轉(zhuǎn),故名現(xiàn)量。

  《理門論》分所緣法為自相、共相;能4緣智為現(xiàn)量、比量。自相是現(xiàn)量所得,不可言說;共相是比量所得,可以言說。但言說只能遮詮止濫,如言表遮非表等。

  法相唯識又以名不稱體顯不可說。如《攝大乘論-所知相分》說:

  云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zhí)自性顯現(xiàn)而非稱體:由名前覺無,稱體相違故:由名有眾多。多體相違故;由名不決定,雜體相違故。

  從三個方面說明假名不能詮表實相:由先有寶后立名,事物在未設名時,于某物上并不能使人生起某種名的感覺,又一物有多名;或多物共一名,充分說明了名義不相稱,名義互為客的道理。

  說到這里,不免令人產(chǎn)生這樣的一個疑問?真理既然不能用語言表達,真理是離言的,那么佛陀一生施設種種教法,建立龐大的理論體系,有何意義呢?《瑜伽師地論-真實義品》說:何因緣故于一切法離言自性而起言說,若不言說則不能為他說一切法離言自性,他亦不能聞如是義,若無有聞,則不能知此一 切法離言法性,為欲令他聞知諸法離言自性,故于此離言自性而起言說。回頁首

  事物的真實相離言自性本來是不可說的,但眾生無始以來由于錯誤的習慣,生活在自已的觀念里,虛妄分別,以至不能認識真實,圣人為了扭轉(zhuǎn)我們凡夫眾生的錯誤思想,生如實見,所以在離言法性中起方便言說,目的是使眾生通過言說去認識離言法性,去證得離言法性,從而轉(zhuǎn)凡成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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