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jīng)

《妙法蓮華經(jīng)》,簡稱《法華經(jīng)》,(梵語:Saddharma Pu??arīka Sūtra),後秦鳩摩羅什譯,七卷二十八品,六萬九千馀字,收錄於《大正藏》第9冊,經(jīng)號262。梵文Saddharma,中文意為「妙法」。Pundarika 意譯為「白蓮花」,以蓮花(蓮華)為喻...[詳情]

第一章、經(jīng)題

第一章、經(jīng)題

  妙法蓮華經(jīng)觀世音菩薩普門品,前五字是經(jīng)題,后八字是品題。本經(jīng)譯傳中國,共有三種譯本:

  一是月氏國三藏法師,竺法護(hù)初譯此經(jīng),名正法蓮華經(jīng),共有十卷,二十七品。

  二是龜茲國,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名妙法蓮華經(jīng),共有七卷,分為二十八品。

  三是北天竺國,阇那與笈多兩位三藏法師,重譯此經(jīng),名添品妙法蓮華經(jīng),共七卷,二十七品。

  但流傳最廣,為人喜歡受持讀誦的,是第二種譯本。今解釋此經(jīng),就是依鳩摩羅什法師的譯本,名妙法蓮華經(jīng)。其中有通有別,經(jīng)之一字是通題,通于佛所說其他一切經(jīng)典;妙法蓮華四字,是別題,別限于此經(jīng)。

  本經(jīng)的別題,在三單三復(fù)具足一的立題規(guī)則中,是以法喻立名。妙法,是指釋尊所說的佛法;蓮華,是屬于譬喻,用以譬喻佛所講的妙法。法喻雙舉,故名妙法蓮華。

第一節(jié)、妙法的意義

  梵音曼乳,意譯是最勝不可思議。指佛于本經(jīng)所說之法,精深微妙,無比無上,不可思議,故言妙。梵語達(dá)摩,譯名法。含有任持自性,軌生物解的意思。因?yàn)槭莱?a href="/remen/shijian.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世間一切諸法,無論是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有漏無漏,有為無為,或依報、或正報,或動物、或植物,或精神、或質(zhì)物,無不各有其不同的自性與體質(zhì),令人了別,知其種類,絕不混亂,故名為法。

  法的范圍甚廣,唯識宗將此等諸法,分為五位百法;但在性宗:廣則百界千如,略則不外心法,眾生法,與佛法三種。

  一、心法

  此中心字,非指眾生內(nèi)在的肉團(tuán)心,亦非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攀緣外界事物,分別取舍的妄想識心,而是指眾生原本具足的真心。此真心非在內(nèi),非在外,非在中間,亦非停留于過去,現(xiàn)在,未來,既然超越時空,離塵絕相,而又能包容時空,以及一切塵相;上至四圣,下及六凡,無不從此心生。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無不還歸此法界。’

  人間惡念才起,三惡道即現(xiàn);一念善生,便是人天正因;念空則證二乘偏空涅槃;念有即發(fā)菩提心,入俗利生;念中道平等,即興慈運(yùn)悲,隨機(jī)垂應(yīng),現(xiàn)種種身,說種種法,利益眾生;十法界若圣若凡,無不是從此心生。故楞嚴(yán)經(jīng)說:‘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由于心隨凈緣,即成佛道;心生迷緣,便成眾生。故華嚴(yán)經(jīng)說:‘應(yīng)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心造萬法,是從體起用,因理成事;法歸于心,是攝用歸體,事融于理。體用不二,事理圓融無礙,故言:心法妙。

  二、眾生法

  凡是有心識活動的生命,無論人畜,皆名眾生。眾生本覺真心,清凈無染,輕安自在?上П娚远挥X,妄生分別,錯用識心,攀緣塵境,遂起貪嗔癡,作殺盜淫等惡業(yè),依業(yè)感果,流轉(zhuǎn)六道,枉受生死。故佛告阿難:‘則知汝心,本妙明凈,汝自迷悶,喪本受淪,于生死中,常被漂溺。’(見楞嚴(yán)經(jīng))

  雖然,眾生迷此真心,受生死苦;但此真心,不因眾苦交煎而減少。雖然,眾生錯用識心,煩惱叢生;但煩惱本空,體即真心,所謂:‘煩惱即菩提’。雖然,眾生作諸惡業(yè),但業(yè)緣本空,其性非有;因緣和合虛妄言生,其實(shí)不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其實(shí)不滅,所謂:‘生死即涅槃’。是以菩提涅槃,不離眾生,即在眾生日常生活中,所以說眾生法妙。

  三、佛法

  佛是覺義,能覺悟此人皆本具的心法,即是佛法。雖然‘是法甚深妙,難見難可了;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者。’但佛所覺悟的真理,正是眾生所迷的佛性;眾生所迷的佛性,正是佛所覺悟的真理。故佛是眾生心中的佛,眾生也是佛心中的眾生,所以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佛識此心,佛證此理,故能究盡諸法實(shí)相。眾生若然能夠‘修攝其心,觀一切法,如如不動,’(見安樂行品)當(dāng)下即是如如佛,故佛法更妙。

  心法:是正因理心性、了因慧心性、緣因善心性等三因佛性。眾生法:是惑、業(yè)、苦三道。佛法:是佛果法身、般若、解脫三德。

  佛證正因理心性,成法身德;眾生迷之,便成苦道。佛證了因慧心性,成般若德;眾生迷之,便成惑道。佛證緣因善心性,成解脫德;眾生迷之,便成業(yè)道。準(zhǔn)此可知,佛法、眾生法,皆不離心法。

  此心法,佛證之不增,眾生迷之不減。但在佛說法華經(jīng)之前,心法不是佛法,佛法亦異于心法,眾生法更異于心法與佛法;心法太妙,佛法太高,眾生法既苦惱又惡濁,各有其界限,彼此互異,是以不妙。今佛在法華會上,開權(quán)顯實(shí),開跡顯本,會三乘之權(quán),歸一乘之實(shí);說明十法界圣凡,其形象雖殊,但其體不異。三法互攝互融,不出一心,原無差別。故心法妙,眾生法亦妙,佛法更妙,因名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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