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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瑜伽師地論》梵文 Yogācāra-bhūmi-?āstra佛教論書。簡稱《瑜伽論》。瑜伽師地,意即瑜伽師修行所要經(jīng)歷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稱《十七地論》。相傳為彌勒菩薩口述,無著記錄。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國法相宗的根本論書。...[詳情]

瑜伽師地論 題解

題解

  《瑜伽師地論》(Yogacaryabhumi) ,一百卷,是佛典中最重要的論著之一,通說為彌勒(Maitreya)編著①。

  瑜伽是梵文Yoga的音譯,意為相應(yīng)、涉入,另有和合、一致、互有方便善巧之義。瑜伽師即瑜伽阿阇梨、瑜伽行者(Yogacarya),通稱為三乘(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修行者。瑜伽阿阇梨梵語本義為修瑜伽的教師,此處特指瑜伽派三乘行者通過聞、思、修次第修行,達到所觀境、所修行、所證果善巧相應(yīng)而成就佛道,并以成就之道調(diào)化眾生。地,所依、所持、所行、所攝!歌べ煹亍辜匆庵歌べ熕、所行的境界!惰べ煹卣摗肪褪钦撁魅诵腥诵蘖(xí)境、行、果相應(yīng)的境界,本論依次論述了十七種境界,所以《瑜伽師地論》又簡稱為《十七地論》。

  本論的作者雖然通說為彌勒,其實不甚詳確。據(jù)佛籍載、佛學(xué)家言,作本論的彌勒有二人。

  一是作為未來佛的菩薩彌勒,彌勒是兜率天宮(Tusta)內(nèi)院一生補處(即最后身)的菩薩,在釋迦牟尼(sakYamuni)入滅后五十六億七千萬年時,從兜率天宮下降到娑婆世界成佛。佛陀入滅后一千年,有無著(Asanga)菩薩不滿足已學(xué)的小乘佛教,就便神通從阿踰陀國(Ayodhya)的講堂,升登夜摩天兜率天宮聽受彌勒講大乘教義,后又請彌勒下生人間說法。無著后來日夜陳述師說,便傳下了彌勒的著述,其中最重要的著作便是這部《瑜伽師地論》。

  二是作為歷史真實人物的菩薩彌勒。眾多史籍提到過一位名為彌勒的著名論師,如<薩婆多部師資記目錄>中敘述三十五祖圣提婆(Aryadeva)、四十二祖摩帝麗、四十四祖婆修盤頭(VaSubandhu)。摩帝麗即彌勒(Maitreya)的異譯,婆修盤頭即世親菩薩,是無著的胞弟。又如《傳燈錄》的旁系中有十祖摩帝隸披羅,摩帝隸披羅也是彌勒(MaitreYa)的異譯。綜合多種史籍可知,彌勒生于提婆后、無著前,約于公元二七○年至三五○年問,與無著、世親一樣,在薩婆多部即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出家,是無著的祖師,一位具有革新精神的創(chuàng)導(dǎo)大乘唯識學(xué)的著名論師。

  由無著等傳出的題名為彌勒編著的著作,除《瑜伽師地論》外,還有《大乘莊嚴(yán)經(jīng)論》(Mahayanasutralankara)、《辨中邊論》(Madhyanta—Vibhaga-tika)、《現(xiàn)觀莊嚴(yán)論頌》(AbhiSamayalankara)、《法法性分別論》(Dharmadhar-matavibhaga)、《究竟一乘寶性論》(Mahayanottara-tantra-saStra)。由于史籍對歷史人物彌勒的記載甚少且模糊,難以確考,所以學(xué)術(shù)界仍有人對彌勒的實有性存疑。但有一點無可爭議,即在提婆之后、無著之前,一定有一位說一切有部的論師或說一切有部中的一個論師群體,倡導(dǎo)了以唯識為理論基礎(chǔ)的新型的大乘思想體系,并將有關(guān)的學(xué)術(shù)探討資料結(jié)合,作有關(guān)的瑜伽行宗教實踐的總結(jié),進行了系統(tǒng)的整理,編撰出了系列著述,在一定的條件下,由無著等弘揚了出來。也有的學(xué)者認(rèn)為本論就是無著整理編撰的,只是托名彌勒自重而已。

  本論的梵文原本全文,直到公元一九三六年,印度的羅喉羅在西藏的薩迦寺發(fā)現(xiàn),才錄寫歸國,陸續(xù)刊印。在此之前,印度只存在<菩薩地>部分梵文本。

  本論的漢文譯本,在唐譯全本問世之前,已有多種節(jié)譯本。《菩薩地持經(jīng)》十卷,節(jié)譯本論的<本地分·菩薩地>,由曇無讖(Dharma-raksa,公元三八五——四三三年,中天竺僧人)于北氵京弘始三年至十五年(公元四一四——四二六年)譯!菩薩戒本》一卷,節(jié)譯本論的<本地分·菩薩地戒品>,由曇無讖在譯《菩薩地持經(jīng)》同時譯出!镀兴_善戒經(jīng)》九卷,節(jié)譯本論<本地分·菩薩地>,由求那跋摩(GunaVarma,公元三七七——四三一年,天竺名僧)于宋元嘉八年(公元四三一年)譯。《優(yōu)婆塞五戒威儀經(jīng)》一卷,節(jié)譯本論<本地分·菩薩地戒品>,由求那跋摩于公元四三一年譯出!妒叩卣摗肺寰,節(jié)譯本論<本地分·五識身相應(yīng)地>、《本地分·意地》,由真諦(Paramartha,公元四九九——五六九年,西天竺名僧)于梁大寶元年(公元五五○年)譯出。《決定藏論》三卷,節(jié)譯本論<攝決擇分·五識身相應(yīng)地·意地>,由真諦于陳永定元年至太建元年(公元五五七——五六九年)譯出。以上節(jié)譯本除《十七地論》已佚外,其余均存。

  藏文譯本比漢文節(jié)譯本全,題為《瑜伽行地》,與唐譯本分卷有異。全本共分八個部分,即前十二地、聲聞地、菩薩地、攝決擇、攝事、攝調(diào)伏、攝異門、攝釋。此譯本納入藏文大藏經(jīng)的丹珠爾部。

  最完全、最接近原本、最精妙、影響海內(nèi)外最大的譯本,就是唐代偉大的佛學(xué)家玄奘所譯的《瑜伽師地論》。

  玄奘(公元六○○——六六四年)②,本姓陳,名袆,河南洛陽東南的緱氏縣(即今河南省偃師縣南境)人。少年時因家貧,隨二兄長捷法師學(xué)習(xí)佛經(jīng),十三歲時于洛陽度僧,竟破格入選,其后遍游祖國各地參學(xué),邊講學(xué)弘法,邊拜訪名宿受教,年僅二十余,已精通南北各家學(xué)說,如《攝論》、《地論》、《涅槃》、《毗曇》等,聲譽大振。唐初雖佛教勃興,各派爭輝,然而教界論爭也多,無法融通。而且,同一系統(tǒng)之內(nèi)也爭論紛然,莫衷一是。如地論師就分為南北兩道,爭論的焦點集中在「當(dāng)常」和「現(xiàn)!。北道持「當(dāng)常」說,即說眾生佛性須成佛后得,當(dāng)果而現(xiàn)。南道持「現(xiàn)!拐f,認(rèn)為眾生佛性與生俱生,先天而有。其爭論還涉及對根本識阿賴耶的理解各異。諸如此類的爭議,以玄奘之博學(xué)聰穎也難決疑,更遑論他人了。

  玄奘深感當(dāng)時國內(nèi)敦界各擅宗途,甚難折中,渴望研讀佛學(xué)原典,解決一切疑難。適逢天竺三藏法師波頗蜜多羅(Prabhakaramitra》來華,告訴他一個消息,中天竺最大的佛教學(xué)府那爛陀(Nalanda)寺的大師戒賢(Silabhadra)正在講解《瑜伽師地論》,此論通論了三乘學(xué)說,可以會通各家歧義。于是玄奘決心西行天竺求取《瑜伽師地論》。

  貞觀三年(公元六二九年),玄奘大師從長安啟程③,以堅韌不拔的毅力,克服千難萬險,于次年抵天竺境,輾轉(zhuǎn)旅行參學(xué),終于貞觀七年(公元六三三年)到達目的地那爛陀寺,寺眾千人迎接,被推為通三藏的十德之一。玄奘參謁了戒賢大德,敬請戒賢說《瑜伽師地論》,歷時一年零五個月。之后又聽了兩遍。此外還聽講了《顯揚圣教論》、《順正理論》、《集量論》、《中論》、《百論》等,在寺潛心學(xué)習(xí)五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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