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Vij?āpti-mātratā-siddhi-?āstra) 佛教論書。又名《凈唯識論》,簡稱《唯識論》。玄奘糅譯印度親勝、火辨、難陀、德慧、安慧、凈月、護法、勝友、勝子、智月等十大論師分別對《唯識三十頌》所作的注釋而成。10卷。傳說玄奘留學印度時,曾廣收十家注釋(每家各10卷)...[詳情]
唯識名詞白話新解 十一劃
十一劃
【唯心】宇宙所有存在,皆由心所變現(xiàn),心外無任何實法存在。亦即心為萬有的本體,為唯一的真實。《華嚴一乘十玄門》載︰‘三界虛妄,唯一心作’,即是此義。因為有情生存于迷界(三界),皆是一心所變現(xiàn),若謂心外有實在之物,乃純屬妄想所致,故言︰‘三界唯一心、心外無別法。’六十《華嚴經(jīng)》卷十有偈曰:‘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外,如‘一切從心轉(zhuǎn)’、‘一切唯心造’、‘心造諸如來’等語,皆為佛典中常用來表示此一思想之典型用語。
【唯境無識】為‘唯識無境’的對稱。系承認外境為實存的主張。唯識宗十大論師之一的護法論師主張‘唯識無境’說,謂一切諸法皆唯心所現(xiàn),唯有內(nèi)在心識是實,而外在之境是假;對此,印度中觀派空宗清辨論師則認為,于真諦中,心、境共為真空;于俗諦中,則立‘唯境無識’之說,即物質(zhì)世界與心識并存,因內(nèi)識有境有心,心必依境而起。另亦指順世外道(印度唯物論的學派)所主張地、水、火、風四大之極微為常為實,四大極微之外,無有他物!洞蟪朔ㄔ妨x林章》卷一載︰‘順世外道及清辨等成立唯境無識,為簡于彼言識之唯。’
【唯識】梵語 Vijnapti-matrata、音譯毗若底摩坦喇多,梵語倒置,稱為識唯,漢土譯為唯識。識者心之別名,所謂唯識,即是簡去心外諸法,擇取識心。這是遮簡迷情、外界有實我實法的存在,表顯內(nèi)界識心的真性法相。換句話說,唯識宗立論,以我人心識之外的萬有現(xiàn)象,皆是由我人心識自體所變現(xiàn)而來,亦即是由第八阿賴耶識中的種子所變現(xiàn)生起,故除心識之外,萬有現(xiàn)象皆非實在。因此說︰‘唯識無境’;或自萬有現(xiàn)象自識所變一面來說,稱為‘唯識所變’。
關(guān)于識變,有因能變與果能變之分,因能變者,即種子生起八識之變;果能變者,各各識體上生起相、見二分,而有萬有現(xiàn)象。參閱‘識變’條。
【唯識九難】這是小乘外道,對萬法唯識教理所提出的九種質(zhì)難!成唯識論》卷九載其問答:一、唯識所因難︰此乃據(jù)何教理而立論唯識的問難。對此問難,乃《華嚴經(jīng)》、《解深密經(jīng)》等等經(jīng)論之諸法唯識說而立證,就心內(nèi)之境不離識,更以四比量論證。二、世事乖宗難︰見世間之事實,時處一定,多有情同緣,如是境中有實之作用,豈非心外有實境佐證的問難。對此問難,答以若定有實境,何以緣同一物,而自他所見不同、感受不同。三、圣教相違難:若心外無色等實境,佛何以于經(jīng)中說有色等十二處之問難。釋此疑難,謂有十二處,非謂心外有實色等,乃為令了知心外無有實色等諸法。四、唯識成空難︰若云為令了知法空而說唯識,其識亦應畢竟空無之問難。對此問難,答說破遣心外實有之遍計所執(zhí),故說法空無我,非謂根本、后得二智境之依他、圓成之事理亦為空無,故說唯識無偏空之失。五、色相非心難︰色乃有形有質(zhì)礙,何以謂之唯識的問難。對此問難,謂眾生無始以來執(zhí)著色相有形而受熏習,依其妄分別之熏習力,遂生起似色相之境,此非心外實有之境。六、現(xiàn)量為宗難︰色等外境為現(xiàn)量智之所緣,若無外境,何以現(xiàn)量得知色等之問難。釋之,謂緣前五識之現(xiàn)量者乃心內(nèi)的相分,以此為心外之色等系意識的妄分別,并非現(xiàn)量之故。七、夢覺相違難︰夢中之境醒后知其為妄境,醒時之境卻無此事,不以之為例之問難。對之,謂雖夢境,其夢不醒時自不知妄境,知乃在醒后,故醒時之境亦爾,至廓然大悟,始知其妄。八、外取他心難:他人心識在自心之外,如以他心智緣(知)他心,是否緣心外之境之問難。對之,謂雖以他心智緣他人之心識,乃在自心之中緣現(xiàn)他人之影像,非親緣他心,故無緣心外之境之失。九、異境非唯難,續(xù)前問,雖非親緣,而自心之外有他心之異境,則是否應稱唯識之問難。對之,謂唯識非唯一人之識,十方世界有無量之凡圣,一切諸法乃此等凡圣之各自唯識所變,所謂唯識乃遮遣以凡情執(zhí)著心外有實法之失,成立唯識所變,非謂唯一人之識所變。見《成唯識論》卷七。
【唯識二十論】世親菩薩造,唐玄奘譯,一卷。本論系以《十地經(jīng)》三界唯心之義立論,論證萬法唯識,外境為內(nèi)識所顯現(xiàn),識外無境之義,以破斥小乘外道之偏執(zhí)。本論系‘六經(jīng)十一論’之一,亦為‘十支論之一。另有異譯本二種,一為北魏菩提流支所譯之《大乘楞伽經(jīng)唯識論》一卷,一為陳代真諦所譯《大乘唯識論》一卷。本論在印度的注釋書,有世親論師的弟子矍波等有十余家之多。其中以護法所造《成唯識寶生論》五卷最為重要。另有我國唐代窺基所撰之《唯識二十論述記》二卷,圓測所撰《唯識二十論疏》二卷。
【唯識二十論述記】二卷,唐代窺基撰,又作《唯識二十識疏》。這是世親所造《唯識二十論》(玄奘譯)的注釋書。
【唯識三十頌】全一卷。世親菩薩造,唐代玄奘三藏譯。又作《唯識三十論》、《唯識三十論頌》、《三十唯識論》等。在‘本十支’中稱為高建法幢支。世親晚年造三十頌,未造釋論而入寂,此后親勝、火辨等十大論師,各為三十頌造釋論,玄奘游學印度時,將十家釋論攜之回國,糅合十家之作而譯為《成唯識論》。
【唯識三十頌科判方法】三十頌是五言四句的頌文三十首所組成,為學習唯識必讀之書。本頌內(nèi)容,以一切法唯識所現(xiàn)。即以識有非空,境無非有為宗。先破小乘外道,繼明唯識之理。以文科判有三種判別方法:一、以相、性、位三分科判,即一明唯識相;二明唯識性;三明唯識位。在《唯識三十頌》的頌文中,初二十四頌是明唯識相,第二十五頌是明唯識性,最后五頌是明唯識位。二、以初、中、后三分科判,在《唯識三十頌》的頌文中,初一頌半為初分,次二十三頌半為中分,后五頌為后分。三、以境、行、果三分科判,初二十五頌是明唯識境,次四頌是明唯識行,最后一頌是明唯識果。
【唯識三十頌科判大綱】依相、性、位三分,科判三十頌如下:一、明唯識相:即依他起性之法。依他起法,仗因托緣生起,唯識所現(xiàn)。凡夫外道,不知唯識無境之理,執(zhí)心外有別實境,因此生起我執(zhí)法執(zhí)。故論主最初以種種方便,廣明唯識相狀、即是依他起之諸法,以破除其我執(zhí)法執(zhí)。二、明唯識性:此圓成實性,修唯識行者,雖知萬法皆是此心虛妄顯現(xiàn),而猶未能了達真性,是以次明唯識實性、即圓成實性,以此顯示真如常住一味。三、明唯識位:三十頌的前二十五頌,說明唯識相、性,依他、圓成,無非是說明依他如幻,使修唯識行者,斷妄染執(zhí)障,證到圓成真理,而成三身萬德的佛果。然佛果功德,殊妙無邊,非少修行可能證圓,必須歷經(jīng)資糧、加行、通達、修習、究竟五位,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妙覺四十一階,歷經(jīng)三大阿僧祗劫,方能至三身萬德之佛地,故次第三,明唯識位。
【唯識三系】唯識三系,指地論師、攝論師、唯識宗三個不同的宗派。印度瑜伽行學派傳入中國,最早翻譯該學派經(jīng)典,研究該學派理論的,是南北朝時代、北魏的菩提流支、勒那摩提為首的地論師;其次是梁、陳之際、以真諦三藏為首的攝論師;最后才是唐高宗年間,由玄奘、窺基所弘傳的唯識宗。以上三個宗派,地論、攝論二派所譯的經(jīng)論,稱為舊譯,玄奘所譯的經(jīng)論,稱為新譯。這三者雖然都是繼承印度瑜伽行學派的理論,但在所譯的經(jīng)典上,相異之處甚多。后來地論師北派融入了攝論派,北派絕傳。地論師南派思想,在唐憲宗時融入華嚴宗,南派也絕傳。而攝論師所依的經(jīng)典《攝大乘論》,是唯識宗所依的‘六經(jīng)十一論’之一,唯識宗興起,就融合入唯識宗,攝論一派也絕傳了。后世所流傳的,是玄奘、窺基一系的唯識宗。
【唯識三系異同】唯識三系,指地論宗、攝論宗、及玄奘一系的唯識宗。雖然同傳印度瑜伽行學派的理論,但因師承及所依經(jīng)典之不同,所立的理論亦不盡同,三系理論的異同要點為:甲、關(guān)于真如部分:地論系:以第八識即自性清凈識,名為真如,為受熏體。二、攝論系:以自性清凈心為真如,立第九阿摩羅識為受熏體。三、玄奘系:以諸法所依性的二空(人空法空)所顯之理體為真如,非受熏體。乙、關(guān)于阿賴耶識部分:一、地論系:阿賴耶識與法界、真如同義,自性清凈,而可產(chǎn)生世間虛妄境界及出世間涅槃境界。二、攝論系:阿賴耶識是妄識,無覆無記,為一切法之所依。而此妄識中又有一分純凈之識,略同于真妄和合之說。此識的染分相當于俗諦,凈分相當于真諦。三、玄奘系:阿賴耶識無覆無記,為有為諸法之所依,亦為七轉(zhuǎn)識所熏習。丙、關(guān)于緣起論部分:一、地論系為如來藏緣起,二、攝論系為如來藏緣起。三、玄奘系為賴耶緣起。丁、關(guān)于種性論部分:一、地論系:一性皆成。二、攝論系:一性皆成。三、玄奘系:五性各別。戌、關(guān)于空論:一、地論系:三空。二、攝論系:三空。三、玄奘系:二空。
【唯識三性觀】即就遍計所執(zhí)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行唯識的觀法。此又作三性觀行、唯識觀。為顯唯識之實性,《成唯識論》卷九,就三性立真妄、真俗之二種相對;即遍計為虛妄之唯識性,依他為世俗之唯識性,圓成為真實之唯識性。亦即如《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上》所釋,遍計所執(zhí)性為虛妄之唯識;依他起性為非有似有,乃因緣所生,故為因緣之唯識,為識之相;圓成實性為真實之唯識,即識之性。所觀之境的三性既通三種唯識性,故稱唯識三性觀。修此唯識三性觀,自淺至深有五重,稱為五重唯識觀,即:一、遣虛存實識,即觀虛妄遣去所執(zhí),存留依他、圓成二性之實,此乃虛實相對之觀法。二、舍濫留純識,乃心境相對之觀法。三、攝末歸本識,乃體用相對之觀法。四、隱劣顯勝識,乃心心所相對之觀法。五、遣相證性識,乃事理相對,唯識觀之至極。參閱‘三性’、‘五重唯識’條。
【唯識三疏】注釋《成唯識論》、及《成唯識論述記》的三種注疏,即窺基撰的《成唯識論掌中樞要》,慧沼撰的《成唯識論了義燈》,及智周撰的《成唯識論演秘》,此三者合稱唯識三疏。
【唯識中道】此為唯識宗所立的中道。唯識宗立三自性、三無性,即在于顯示非空非有的‘唯識中道’。而唯識中道的理論根據(jù),系建立在《辨中邊論》兩首頌上。頌文是:‘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以上頌文的意思是說:能取者,是眼、耳、鼻、舌、身、意六識,所取者,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境,而此兩者,都是在識的虛妄分別上而有,實際上這二者都是無,能取和所取都是空。因此一切事物,有為無為,不是沒有,故稱非空;也不是有,故稱為非不空。非空非不空,就是中道!冻晌ㄗR論》卷七曰:‘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唯識中道有一特點,即是和三自性、三無性結(jié)合在一起。唯識家以為,世間萬法——一切事物中都有三自性,一切事物中也都有三無性,三自性說明有(非空),三無性說明空(非有),所以唯識家把唯識的終極道理,歸之于非空非有的中道。
【唯識今學】集因明學之大成的陳那,初于小乘犢子部出家,后來改學大乘,他對世親的唯識理論,有所改造和發(fā)展,為后代稱為‘唯識今學’。
【唯識五位】指大乘五位,又作唯識修道五位。唯識宗將大乘菩薩的修道階位分為五等,即:一、資糧位,即含攝有漏善以達佛果之位。指十住、十行、十回向等諸位菩薩,以福德智慧為助道資糧,故稱資糧位。十住、十行、十回向之菩薩階位又稱大乘三賢位。其中,十住偏重修理觀,十行偏重修事觀,十回向多修理事不二觀。此類修行稱為大乘順解脫分,雖已能斷除分別二執(zhí)之現(xiàn)行,然對于能、所取之種子依舊潛伏未除,此系唯識五位中最初伏障之階段。二、加行位,指四加行(暖、頂、忍、世第一)位菩薩,由得福智資糧,加功用行而入見道(歡喜地),住真如位,稱為加行位。即于資糧位所積集之善,更進一步為得無漏智而加力修行之位。此位能達‘無二我’而‘有二無我’之境界,然心中仍變帶‘如相’現(xiàn)前,故仍非實住之唯識境界,稱為大乘順抉擇分。三、通達位,又作見道位。初地菩薩體會真如,智照于理,得見中道,故稱通達位。即證得初無漏智,并體得真如理之位。此系修行第一大劫之成熟階段,相當于初地之入心,故又稱見道位。四,修習位,又作修道位。指二地至十地菩薩,得見道已,為斷除障,復修習根本智,故稱修習位。即于通達位證得真如理,再反覆修習之位。五、究竟位,指妙覺佛證此果位,最極清凈,更無有上,故稱究竟位。即指佛果之位。見《成唯識論》卷九。
【唯識古學】十大論師中的難陀,造《唯識三十頌》釋論,他的唯識理論維持世親舊說,為后代稱為‘唯識古學’。
【唯識成空難】這是‘唯識九難’的第四難。外人問:若一切法空,這唯識性豈不是也空了嗎?論主答曰:不空。怎樣不空?答:因為唯識的真如性不是所執(zhí)的法。也就是說,依內(nèi)識所變的似有外法,眾生妄計為實,然而以理推征,實不可得,所以說是法空,并不是離言正智所證的唯識實性也是沒有。如果唯識也沒有了,那就沒有了俗諦。俗諦若無,真諦也就沒有了。因為真不自真,待俗而真;俗不自俗,待真而俗;真俗二諦,是互相對待而建立的啊。如果有人撥無二諦,那就是惡取空!諸佛都說,沒有法藥可以治療這種人空病。由此可知,諸法有遍計所執(zhí)無的空,也有依他圓成實的不空。因此彌勒菩薩,才說出前面那兩首頌文。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唯識九難’條。
【唯識宗】為法相宗的異名,由決判諸法體性相狀故,名法相宗;由明萬法唯識的妙理故,名唯識宗。為我國大乘八宗之一,此宗學統(tǒng),傳自印度的瑜伽行學派。在印度,佛陀入滅后九百年,無著菩薩出世,于佛教化地部出家,后來讀大乘經(jīng)典,轉(zhuǎn)小入大,修習大乘,傳說在兜率天的彌勒菩薩,曾降臨中印度阿瑜陀國的踰遮那講堂,為無著說 《五部大論》 ,無著稟承其說,廣造論典,弘傳法相宗義;其弟世親繼之,造《五蘊論》、《百法論》、《唯識三十頌》、《唯識二十頌》等論典而大成唯識宗。此在印度,又稱為瑜伽行學派,與大乘空宗的中觀學派相對立。
世親晚年造《唯識三十頌》,僅完成頌文,長行未撰而示寂,此后百年之間,難陀、護法等十大論師,先后各造《唯識三十頌》釋論。護法的弟子戒賢,窮通瑜伽、唯識學的奧義,于那爛陀寺盛弘此宗,我國唐代玄奘三藏,游學印度期間,從戒賢受學五年,回國后廣譯此宗經(jīng)論,建立此宗;其弟子窺基繼之,廣造論疏,此宗規(guī)模乃備,此為本宗學統(tǒng)的概要。參閱‘瑜伽行學派’條,‘唯識宗’條。
【唯識所因難】這是‘唯識九難’的第一難。外人難曰:由什么教理來成立唯識之義呢?論主答曰:如《華嚴經(jīng)》說:‘三界唯心’!督馍蠲芙(jīng)》說:‘識所緣,唯識所現(xiàn)’。《楞伽經(jīng)》說:‘諸法皆不離心’!稛o垢經(jīng)》說:‘有情隨心垢凈’!栋⑴_磨經(jīng)》又說:‘成就四智的菩薩,便能悟入唯識無境’。什么叫做四智?即一、相違識相智,二、無所緣識智,三、自應無倒智,四、隨三智轉(zhuǎn)智。菩薩成就以上四智,對唯識的道理決定悟入。所以《厚嚴經(jīng)》上有頌曰:‘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余’。意思是說;八識的所緣,都不是離開了其自體而別有外境。所以我說一切有為、無為、世、出世法,都唯有識,而沒有其余的外境。在經(jīng)論上,諸如此類的證明很多,非止一頌。眼等五識中的任何一識,和其余的四種識一樣,不能直接緣取離自眼識的色等。因為共余的識也是識,和眼識等一樣,也不能直接緣取離開自識的各種事物。這種直接所緣,肯定離不開識,相、見二分隨一所攝,如彼能緣的見分。因為是所緣法,就如相應法一樣,肯定離不開心法和心所法。像這樣的正確道理,不只一種,確實能夠證明唯識道理,所以對唯識應當深刻相信并接受。心外所計的實我、實法,是不存在的;真如空理和能緣的識不是沒有的,這樣初離有、后離無,所以符合中道實理。彌勒菩薩依這種道理,說了二首偈頌曰:‘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頌文的意思是:‘有情虛妄分別的心是有的,但在這虛妄分別的心里,能、所二取或我、法二相,那是沒有的。虛妄分別的心裹,唯有勝義諦的空性;此空性中,也唯有世俗諦的虛妄分別。虛妄分別是有為法,空性是無為法。一切有為、無為,由于二諦有故,所以非空;二取無故,所以非不空。這二諦的有、二取的無、及虛妄分別與真空的互有,并不是一味的說空,也不是一味的說有,而是分別中有空,空中有分別,就叫做符合中道。’這兩首頌,雖然是依染分的依他而說,實際上這種道理亦有凈分的依他,這是意在言的外說法。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唯識九難’條。
【唯識俗詮】明代明昱述,全稱《成唯識論俗詮》,又作唯識論俗詮,凡十卷。系明末明昱應王肯堂之請,將講解、詮釋《成唯識論》集錄而成者。
【唯識開蒙】二卷,元代云峰輯,全名為《唯識開蒙問答》,唯識一宗,自唐代由玄奘、窺基二師創(chuàng)立后,百余年間,宗風甚盛,研究者頗多。唐武宗‘會昌法難’時,本宗經(jīng)疏多被焚毀,繼之唐代末年,藩鎮(zhèn)割據(jù),五代十國,戰(zhàn)亂頻仍,各宗皆衰,本宗竟成絕響。數(shù)百年后,至元明之季,研究之風再起,注釋紛出。本書是此一時期最早完成的一本書。本書內(nèi)容,不列正文,而是摘出唯識學中之重點,撮為標題一百五十個,自設問答,以暢其旨,這是研究元明唯識學的重要資料。
【唯識無境】此為唯識宗的基本立場,指萬法唯識所現(xiàn),識外無真實之境!段ㄗR二十論記》以‘唯’即是否定外境,故‘唯識’一語意謂無境。蓋識之顯現(xiàn),乃阿賴耶識由無始以來分別熏習所致,由此顯現(xiàn)所取的外境與能取之我,故《大乘莊嚴經(jīng)論法品》述及唯心者有二種顯現(xiàn),即所取與能取之顯現(xiàn)。又《攝大乘論》本所知相分說依他起相為十一識,然皆不過是阿賴耶識所顯現(xiàn),并無實在之外境與認識外境之主觀。是故,三界諸法皆唯識,離識并無實在之外境。即世界一切現(xiàn)象皆為內(nèi)心所變現(xiàn),心外無獨立之客觀存在!冻晌ㄗR論》卷一載,外境隨緣而施設,故非有如識,內(nèi)識必依因緣生,故非無如境,即指諸法隨人之情識設置而非實有,所緣之境,唯識所現(xiàn),諸法皆不離心。故所謂:‘識所緣,唯識所現(xiàn)’。
此外,唯識學派歸納‘有外境論’為三種,而加以批判,據(jù)玄奘譯的《觀所緣緣論》載,第一宗說諸極微為境;對此,極微為實體,故為生識之因,然識無極微之形相,故極微非境。第二宗說諸極微之和合為境;對此,識上雖有極微和合之形相,然和合者并無實體,不能成為識之生因,因此和合為境不成立。第三宗說諸極微之和集為實體且有粗大相,可成為識之境;對此,若和集有實體,則一一析除其構(gòu)成部分,應現(xiàn)同一相狀,但如瓶則非然,故和集非實體。以上批判三宗,否定有外境論,而確立唯識無境之理。
【唯識義章】參閱《法苑義林章》條。
【唯識新舊二譯不同論】民國二十年,當時的唯識學家梅光羲氏,撰有〈相宗新舊兩譯不同論〉一文,發(fā)表于海潮音月刊上,分析唯識論典新舊兩譯不同者八點,在當時引起頗大之回響,太虛、守培二位法師各撰書后加以評論。梅氏所提不同的八點,要義如下:一、在真諦文中,謂定性二乘必由佛道而般涅槃;玄奘譯中,謂定性二乘永不回入大乘,即非由佛道而般涅槃,僅由彼二乘道而般涅槃。二、真諦譯之三無性論謂:一切諸法不出三性,一者分別性,二者依他性,三者真實性。分別性者,謂名言所顯諸法自性,即似塵識分;依他性者,謂依因緣顯法自性,即亂識分,依因內(nèi)根緣內(nèi)塵起故;真實性者,謂法如如,法者即是分別、依他兩性,如如者即是兩性無所有。而玄奘所譯之《顯揚論》則曰:三自性是遍計所執(zhí)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諸法依因緣說所計自體,謂遍計所執(zhí);諸法依因緣所生自體,謂依他起;諸法真如義,是圓成實。此二者的不同之處,真諦謂分別性與依他性是空,唯真如實性是有。玄奘謂遍計所執(zhí)是空,依他、圓成二性是有。三無性中的‘生無性’義,真諦所譯謂‘約依他性者,由生無性說名無性。’玄奘所譯謂‘生無性謂依他起自性,由此自性緣力所生、非自然生故。’這二者的不同處,在真諦則謂依他不由自成,即是分別體無;在玄奘則謂依他非自然生,不謂其無。四、關(guān)于‘唯識真如’之義,在真諦名真如為‘庵摩羅識’;在玄奘則不名真如識,謂真如只是正智所緣之境。五、關(guān)于‘能變識’方面,在真諦所譯,謂識有九種,色、心諸法皆是本識(阿賴耶識)之所變,而不說諸識皆是能變;而玄奘所譯則謂諸識皆是能變,故有所謂‘三能變’——異熟能變、思量能變、了境能變。六、真諦譯《顯識論》,曰:‘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何者是耶?三界有二種識,一者顯識,二者分別識。’此是以第八識為能變,前七識為能緣。玄奘譯《成唯識論》,謂:‘諸心心所,若細分別,皆有四分。’此是以諸心及心所,皆有所緣的相分、及能緣的見分。七、真諦譯《轉(zhuǎn)識論》,以阿陀那為第七識;玄奘所譯,則以阿陀那是第八識的異名。八、地論宗的舊譯本,以第八識為凈識,攝論宗更于八識之外,立第九識;玄奘所譯則不立第九識,亦不以第八識為凈識。
【唯識傳承】自玄奘、窺基開創(chuàng)唯識宗后,百余年間,宗風甚盛,研究者頗多。唯百余年后,唐武宗會昌五年(八四五),敕令祠部取締全國寺院及僧尼,史稱‘會昌法難’。在此次法難中,此宗的經(jīng)疏大部分焚毀,宗運遂一蹶不振。繼之唐代末年,藩鎮(zhèn)割據(jù),烽火不熄,五代十國,王朝交迭,百年之間,戰(zhàn)亂頻仍,以致佛寺荒廢,經(jīng)籍散逸,隋唐三百年間昌隆鼎盛的佛教,至此零落殆盡,大小各宗,莫不衰微,尤以唯識一宗,竟成絕響。至元代有釋云峰者,著《唯識開蒙問答》二卷,是唐代以后僅有的唯識學著述。蓋因《成唯識論述記》及《唯識三疏》,早已散佚,未能編人藏經(jīng),即使有人研究,也無門可入。不過元代秦州景福寺英辯、金陵天禧寺志德、鎮(zhèn)江普照寺普喜、及云南僧無念等,尚傳持此宗。至明朝武宗正德年間,有魯庵普泰法師者,自一無名老翁處學得唯識要義,爾后他為《八識規(guī)矩頌》及《百法明門論》作注,由此二書問世,推動了明末諸家研究唯識的風氣。參閱明代后葉唯識諸師。
【唯識實性】唯識實性即圓成實性,亦即真如!段ㄗR三十頌》曰:‘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按:唯識二字,梵語摩怛剌多、漢譯曰唯;梵語毗若底、漢譯曰識。梵語倒置,稱為識唯,漢語譯曰唯識。唯者簡別之義,簡別識外無境,識者了別之義,即是我人認識的主體。唯識家的論旨,是遮簡迷情以外界實境存在的我執(zhí)法執(zhí),表顯內(nèi)識的真性法相。也就是把宇宙萬有的現(xiàn)象,歸之于內(nèi)識,即所謂‘宇宙萬法,唯識所現(xiàn)。’因此,唯識的‘識’,是對‘境’而說的。但‘識’亦是緣生之法,亦是虛妄不實,故要轉(zhuǎn)識成智,始親契真如,真如即唯識實性。《成唯識論》一曰:‘外境隨情而施設故,非有如識;內(nèi)識必依因緣生故,非無如境。由此便遮增減二執(zhí)。境依內(nèi)識而設立故,唯世俗有;識是假境所依事故,亦勝義有。’
【現(xiàn)世】現(xiàn)在之世。指人有生命之間。
【現(xiàn)在】指事物正呈作用之位,現(xiàn)今存在之義!俱舍論》二十曰:‘有作用時,名為現(xiàn)在。’
【現(xiàn)在五果】以十二因緣配于三世言之。一、識,胎內(nèi)受生之一念。二、名色,心為名。身為色。在胎內(nèi)心身漸成長之位。三、六處,六根具足,將出胎內(nèi)之位。四、觸,既出胎內(nèi)而觸于外境之位。五、受,分別苦樂之位。即十二因緣中自第三至第七者。以無明與行之二者為過去之因,以此五者為現(xiàn)在之果,以次之愛取有三者,為現(xiàn)在之因,以次之,老死二者為未來之果。
【現(xiàn)行】阿賴耶識有生一切法的功能,此能生之因,稱為種子,自此種子生起色、心諸法,謂之現(xiàn)行。能生的種子是因,所生的現(xiàn)行是果。當種子生起現(xiàn)行的時候,現(xiàn)行有強盛的勢用,剎那間熏習起現(xiàn)行的種子、成為新種子,這就稱為‘種子起現(xiàn)行,現(xiàn)行熏種子。’在種子起現(xiàn)行時,種子是因,現(xiàn)行是果。而現(xiàn)行熏種子時,現(xiàn)行是因,受熏的新種子是果。這三者是‘剎那生滅,與果俱有。’這‘種生現(xiàn)’的因果同時,也就是‘現(xiàn)生種’的因果。有如燭柱生焰(種生現(xiàn))之時,同時也正是焰燒柱(現(xiàn)熏種)之時。
【現(xiàn)前地】修唯識行,于第四修習位中十地的第六地。此位菩薩,觀十二緣起,能引發(fā)離染凈差別無分別最勝智令現(xiàn)前,如《解深密經(jīng)》云:現(xiàn)前觀察諸行流轉(zhuǎn),又于無相多修作意,方現(xiàn)在前,是故第六名現(xiàn)前地。唐代遁倫撰著《瑜伽論記》,有云:‘現(xiàn)前觀察諸行流轉(zhuǎn)者,后智現(xiàn)前觀于緣起。又于無相多修作意方現(xiàn)在前者,無分別智多修功用方現(xiàn)在前。二智現(xiàn)前,是故第六名現(xiàn)前地。’參閱‘十地’條。
【現(xiàn)量】因明用語的三量之一,心識三量之一。量,為尺度之意,指知識來源、認識形式,及判斷知識真?zhèn)蔚臉藴省,F(xiàn)量即感覺,乃尚未加入概念活動,毫無分別思惟、籌度推求等作用,僅以直覺去量知色等外境諸法的自相。如五根之眼見色、耳聞聲等是。廣義的現(xiàn)量,分為真現(xiàn)量,似現(xiàn)量兩種,真現(xiàn)量系指未受幻相、錯覺等所影響,且尚未加入概念分別作用的直接經(jīng)驗;似現(xiàn)量則指由于幻相、錯覺所致,或已加入概念分別作用的認識。狹義的用法,現(xiàn)量一詞多指真現(xiàn)量而言。于唯識中,五識之緣五境、五同緣意識、五俱意識、定中之意識與第八識之緣諸境,均為出于心識上的現(xiàn)量。因明所用之現(xiàn)量,唯有五識及五同緣、五俱意識而已。
【現(xiàn)量無分別】現(xiàn)量是不含有分別計度的認知,是感覺器官直接接觸外境。前五識是直接的接觸,只有第六識才起分別計度的作用。
【現(xiàn)量違宗難】這是唯識九難的第六難。外人問:色、聲、香、味、觸五境,分明是五識現(xiàn)證,現(xiàn)量所得,怎可以說是沒有外境呢?論主答:現(xiàn)量證境時,不會執(zhí)為是外面的境界,后來由于意識的虛妄分別,才妄生外想,執(zhí)以為實。因為現(xiàn)量境是五識所變的相分,它是識所變現(xiàn),所以說為有。意識所執(zhí)外法為心外實色,那是妄計情有,所以說他是無。又,色等五境,本來不是色好像是色,不是外好像是外。好像夢中所緣的境界,怎可執(zhí)著為外面的實色呢?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唯識九難’條。
【現(xiàn)識】阿賴耶識異名之一。以萬法由本識現(xiàn)起,故名現(xiàn)識。
【欲】又作樂欲,意謂希求、欲望,希望所作事業(yè)之精神作用。唯識宗以此為對愿求對象所起之別境心所。欲有善、惡、無記等三性,善欲為引起精勤心之根據(jù);惡欲中之希欲他人財物者,稱為貪,為根本煩惱之一。欲有五欲、六欲、三欲等多種:一、五欲,愛著色、聲、香、味、觸等五境者,稱為五欲;對財、色、飲食、名、睡眠之欲,亦稱作五欲。二、六欲,對色、形貌、威儀姿態(tài)、言語音聲、細滑、人相之欲,即為六欲。三、三欲,于六欲中對形貌、姿態(tài)、細觸之欲,稱為三欲。
【欲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別境心所之一。欲是希望,《成唯識論》曰:‘于所緣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yè)。’故欲的自性就是希望,于所愛境希望必合,于所惡境希望必離。‘勤依為業(yè)’者,因為希望,方勤劬精進,故欲為勤之所依,能為勤所依,即是其業(yè)用。唯所謂精進,系指對善欲而言,若不善欲,就不是精進了。見《成唯識論》卷六。
【欲天】指欲界的諸天。有六重,稱為六欲天。《俱舍論》卷八曰:‘欲天者一、四天王眾天,二、三十三天,三、夜摩天,四、兜率天,五、樂變化天,六、他化自在天。’
【欲取】四取之一。即對欲界五欲之境所生起的貪執(zhí)。亦即于欲界煩惱中,除五見外,執(zhí)取其余之貪、嗔、慢、無明、疑及十纏,再配于四諦修道之五部,則欲取計有三十四事。 參閱‘四取’條。
【欲界】三界之一,指有情生存的一種狀態(tài)。欲界與色界、無色界合稱三界。即合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六欲天之范圍內(nèi)。此世界的有情以有食欲、淫欲、睡眠欲等,故稱欲界。欲界包含有情世間與器世間。相對于色界與無色界之為定心之地,以欲界為散心(散動的平常心)之地,故稱欲界散地!洞蟪肆x章》卷十一載,三界分為九地,有所謂欲界五趣地,欲界全體即屬九地之最初地。
【欲界三欲】欲界凡夫,有三種欲:一、飲食欲,即凡夫于種種美味之飲食,多生貪愛之心。二、睡眠欲,即凡夫之心多暗塞,耽著于睡眠而不能勤修道業(yè)。三、淫欲,即一切男女由互相之貪染,而起造諸種欲事。見《翻譯名義集》。
【欲界系】分諸法為三界,系屬于欲界之法,云欲界系。
【假】無實體之意。方便之意。乃真、實的對稱。并無實體而僅有其名者,稱為假名有;不直接就實體而假運想念,稱為假想觀;世俗所認空之真理,稱為假諦;內(nèi)心與外相不符,稱為虛假行;權(quán)假方便之法門,稱為假門;進入凡夫迷妄之世界,稱為入假;出于凡夫迷妄之世界,稱為出假。對假之現(xiàn)象界諸法,復有二假、三假、四假等之別。
【假有】為‘實有’之對稱。又作俗有、假名有。謂諸法皆依因緣和合而存在。因緣所生之法,如鏡花水月,無其實性,然非虛無之法;即諸法之存在,乃由因緣而生之故,既非定無亦非定有,而系假施設為有者,故稱假有。見《成唯識論》卷一。
【假我】佛教基本教理三法印之一,稱‘諸法無我’。佛教以為,所謂‘我’者,實際上并無‘我’之存在,僅由五蘊和合所成之身,假名為我而已,故稱假我。又作俗我。為‘實我’之對稱。就世間法中,言‘我’之語,依《大智度論》卷一載有三根本,即:一、邪見,指凡夫未去除我見,故妄執(zhí)有真實的我。二、慢,指有學之圣者雖已去除我見,猶存我慢,故說‘我’語。三、名字,指佛及無學圣者,我見、我慢雖已去除,全無我執(zhí),為隨世間流布,故說‘我’語。如佛經(jīng)中,所謂‘如是我聞’、‘設我得佛’等皆是,此等稱呼五蘊和合之人,僅假借其名而無實體之我,即是隨世流布我。大乘佛教雖破斥小乘、外道、凡夫等執(zhí)著五蘊和合之假我為實體,然并不擯除名字之假我。
【假和合】依賴因緣之聚集而形成,眾緣離散即不存在。以無自性、非實有,故稱為假和合。略稱假合。
【假法】與‘實法’相對而言。由因緣和合而存在者稱假法,即有為法;非因緣和合之法為實法,即無為法。唯識學上有二種假法,一者無體隨情假,乃世間所稱的我法,世人執(zhí)著為實我實法,此法體但為妄情,為遍計所執(zhí)性,而無實體,世人隨此妄情而執(zhí)虛假之我、法,乃稱為無體隨情假。二者乃依他起性上假為施設的我法,即內(nèi)識所變現(xiàn)之見、相二分為依他起之法,從實種子所生,有實之體用,就此體用假立我法之名,乃稱為有體施設假。
【凈月】凈月梵名 Suddha-Candra,音譯戍陀戰(zhàn)達羅,唯識十大論師之一,約與安慧同時!冻晌ㄗR論述記》卷一稱他︰‘安慧同時,造《勝義七十釋》、《集論釋》。’凈月對于唯識宗的貢獻,就是注釋無著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和世親的《唯識三十頌》釋論,此外,他還造《勝義七十論釋》、《集論釋》等。參閱‘十大論師’條。
【凈天眼】清凈之天眼也!吨邪⒑(jīng)》卷十三曰:‘已得靜正住。逮得凈天眼。’
【凈色根】與‘浮塵根’對稱。又名內(nèi)根,亦稱勝義根,是一種透明的、清凈的物質(zhì),是四大凈色所造,經(jīng)云:凈色根質(zhì)凈而細,有如琉璃,肉眼不可見,惟佛眼天眼可見之。凈色根為生識之處,以現(xiàn)代知識來看,就是五根身的神經(jīng)纖維,和大腦中的神經(jīng)細胞。
【凈行者】又曰梵志。為修婆羅門行者通稱。
【舍心】四無量心之一。棄舍一切而無著也。
【舍受】三受之一。三受,即內(nèi)六根觸對外六境,所領納之三種感覺,即苦受、樂受、舍受。舍受又作不苦不樂受、即領納中容之境相,身心無有逼迫,亦無有適悅,故稱舍受。
【舍念清凈地】三界九地之第五,第四禪天也。參閱‘九地’條。
【舍濫留純識】唯識宗依三性觀的觀行法門,立此五重唯識觀,舍濫留純識為第二種觀法。識有八種,各各有相、見、自證、證自證四分,此四分中,相分為所緣之境,后三分為能緣之識。而所緣之妄境,故舍彼而不取,唯存留后三分之純識,此為心境相對的觀法。參閱‘五重唯識’條。
【貪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根本煩惱心所之一.貪是欲求五欲、名聲、財物等而無厭足的精神作用。即于己所好之物,生起染污之愛著心,引生五取蘊而產(chǎn)生諸苦。又作貪欲、貪愛、貪著。略稱欲、愛。貪者貪婪,《成唯識論》曰:‘云何為貪,于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yè),謂由愛力取蘊生故。’有即三有或三界,有具是生起三有之因,也就是惑與業(yè)。貪以染著為性,著即執(zhí)著,執(zhí)著于我及我所,對于財色權(quán)位固持不釋,障蔽無貪之心,起惑造業(yè),墮于三有,承受苦報。簡單的說,貪即是對世間五欲六塵的追求與執(zhí)著。小隨煩惱中有一個慳心所,慳是吝嗇,即該舍而不舍;貪是貪婪,即不該取而取。
【貪欲】又稱貪毒,略稱為貪。三毒之一,十不善之一,十大煩惱之與‘渴愛’同義。即對于自身所好之對境生喜樂之念,而起貪著之心及取得的欲望。與無明共為三界輪回苦的根本煩惱。
【貪縛】引取之心,名為貪。謂眾生于五塵可意之境,貪染生著,起諸惑業(yè),因被纏系,不得解脫,故名貪縛。
【清凈】遠離惡行之過失,遠離煩惱之垢染,稱為清凈。
【清凈識】第九庵摩羅識,舊譯清凈識。
【清辨護法空有之爭】清辨梵名 Bhavaviveka、音譯婆毗吠伽,南天竺人,與護法為同一時代人,他曾到中天竺向眾護學習龍樹的空宗理論,著有《大乘掌珍論》二卷(唐玄奘譯),《般若燈論釋》十五卷(唐波羅頗密多羅譯),是當時有名的大乘空宗論師。護法是唯識十大論師之一,著作豐富,弟子眾多(見護法條)。清辨造《掌珍論》后,引起空、有法義之諍。這在當時是一場十分激烈的法義論戰(zhàn)。兩家言論如下:護法造《唯識三十頌釋》,(窺基譯《成唯識論》,即以護法之釋論為主要依據(jù)。)主張諸法皆由因緣而生,而將一切諸法分為三性,即:一者遍計所執(zhí)性,為妄情所現(xiàn)之法,故說為空;二者依他起性,諸法皆因緣而生,故說為有(假有);三者圓成實性,即一切法的本體悉皆真實,故說為有!冻晌ㄗR論》卷八稱:‘此三性中幾假幾實?遍計所執(zhí)妄安立故可說為假,無體相故非假非實。依他起性,有實有假,聚集相續(xù)分位性故說為假有;心、心所、色從緣生故說為實有,若無實法假法亦無,假依實因而施設故。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緣而施設故。’
清辨造《大乘掌珍論》,主張一切皆空,不僅因緣和合的有為法空,永恒真理的無為法亦空!墩普湔摗肪砩嫌匈试唬‘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意思是說,因緣和合的有為法,都是虛幻不實的,故說為空;而無為法沒有實性,有如‘空華’,所以也是空!冻晌ㄗR識》卷三,對清辨‘一切皆空’的理論提出反駁,論曰:‘有執(zhí)大乘遣相空理為究竟者,依此比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jīng),智斷證修染凈因果皆執(zhí)非實,成大邪見。外道毀謗染凈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zhí)非實故。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上一段論文的意思是:有些執(zhí)大乘空宗‘一切皆空’為究竟理論者,根據(jù)這種錯誤的比量,否定阿賴耶識及一切法的存在,這就違背了唯識宗所依六經(jīng)十一論的理論,認為智斷、證修、染凈、因果等全屬虛妄。如果說‘一切皆空’的理論能夠成立,那世出世間的一切染凈因果就不存在了。同時,那些精勤修行、希望成佛證果的人,豈不像是征用石女的兒子去打仗、完全落空嗎?總之,以護法為代表人物的大乘有宗以為:作為客觀事物的‘外境’是空的,而作為主觀的能認識的‘心識’是實有的。而以清辨為代表人物的大乘空宗認為:不僅外境是空,心識也是空的!冻晌ㄗR論》卷二曰:‘清辨計言,若論世諦,心境俱有;若依勝義,心境俱空。’由此看來,護法是以萬法緣起立法相門,主張因緣所生法為有;清辨是以萬法實相立觀心門,主張畢竟皆空。 關(guān)于當時的空有之爭,后世看法不一。法藏的《楞伽玄義》中解釋說,清辨破有,護法破空,雖似相破,實是相成,因為相破的結(jié)果,益發(fā)彰顯‘真空妙有’的佛教至理,此說不無卓見。
【眼根】眼根是眼識發(fā)生的地方,眼是能見之義。為不可見有對之凈色。此為五根之為十二處中的眼處,十八界中之眼界。此是眼識發(fā)生的地方,眼識是依于眼根,緣于色境,發(fā)生其了別認識的作用。《百法纂釋》曰:‘眼根者,能照矚一切境之義,梵語斫芻,此云行盡,眼能行盡諸色境故,以遠近之境,一目皆見,是名行盡。而翻為眼者,體用相當,依唐言也’。此在《大乘廣五蘊論》則曰:‘云何眼根,謂以色為境,凈色為性,謂于眼中,一分凈色,如凈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能生識的內(nèi)根為清凈四大所造,名勝義根,是實眼根。而肉眼可見的眼睛,為四大粗色所造,名扶塵根。
【眼識】是五識之一,六識之一,八識之一。以眼根為所依,以色境為所緣,隨根立名,而名眼識,產(chǎn)生對色境的了別作用。見《百法明門論》。
【執(zhí)】指由虛妄分別之心,對事物或事理固執(zhí)不舍。又稱迷執(zhí)、執(zhí)著,不知五蘊和合產(chǎn)生人等眾生,而妄執(zhí)人我為實我的存在,為人執(zhí)、我執(zhí)或生執(zhí)。不知五蘊之法乃虛幻不實的現(xiàn)象,而妄執(zhí)法我為實體,稱為法執(zhí)。以上二者,稱為二執(zhí)——我、法二執(zhí)、人法二執(zhí)。有部等小乘允許法我之存在,故不斷離法執(zhí);然大乘認為二執(zhí)皆空,故斷離此二執(zhí)。對此‘能執(zhí)’的識體,唯識十大論師的安慧與護法,二大論師主張不同,安慧認為于吾人諸識之中,前五識、第八識皆有法執(zhí),第七識有人執(zhí),第六識通人法二執(zhí);護法則以前五識、第八識為無執(zhí),唯第六識、第七識有執(zhí)。
【執(zhí)受大種因聲】聲塵的三聲之一。就是由人體所發(fā)之聲,如口中所發(fā)之聲,兩掌合拍之聲,此執(zhí)受大種因聲又稱內(nèi)聲。大種即地、水、火、風,眾生的四大和合之身,為第八阿賴耶識執(zhí)持為自體,能使此根身領受所對之境,故曰執(zhí)受大種。由此所發(fā)之聲,如口之發(fā)聲,兩掌合擊之聲,名執(zhí)受大種因聲,此又稱內(nèi)聲。參閱‘聲境’條。
【習所成種】二類種子之一,為本性住種之對稱。即種子由現(xiàn)行的前七識,隨所應而色心萬差之種種習氣,悉皆落于第八識中,更成生果之功能,此稱為習所成種,又稱新熏種子、始起種子。見《成唯識論》卷二。
【習氣】又作煩惱習、余習、殘氣。略稱習。就是我人經(jīng)常生起的思想及行為,其熏習于我人心中的習慣、氣分、習性、余習、殘氣等,稱為習氣。如由納香之篋中取出香,篋內(nèi)猶存香氣;用以比喻雖滅除煩惱之正體,尚存習慣氣分。唯識宗以習氣為種子的異名,乃現(xiàn)行熏習之氣分,具有產(chǎn)生思想、行為及其他一切有為法之能力,含藏于阿賴耶識中。又將習氣分為三種,稱為三種習氣,即名言習氣、我執(zhí)習氣、有支習氣,見分釋條。
【眾生】梵語薩埵 Sattva ,舊譯曰眾生,新譯為有情。眾生有多義,眾人共生之義,如眾多之法,和合而生,曰共生;歷經(jīng)眾多之生死,故名眾生。不名眾死而名眾生者,以有生者必有死,因賅果故!洞蟪肆x章》曰:‘多生相續(xù),名曰眾生。’簡單的說,這是生命界的代名詞,而以人類為代表。
【眾同分】為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之一。眾者大眾,同者相同,分者一部分。意謂與大眾相同的一部分,如人與人同,天人與天人同!栋俜ㄖ苯狻分^:‘眾同分者,如人與人同,天與天同,彼此相似假立。’而《百法纂釋》中則謂:‘言眾同分,類相似故,以萬物各有同類,有人法之別。人同分有者,如天同分,天與天是一類。人同分,人與人是一類。法同分者,如心同分,以心王心所是一類。色同分,以十一色法是一類。故云依人法假立此名。’此即眾生的共性或共因。
【救】因明學用的術(shù)語,雙方辯論時,一方為了成立自已的論點,當一個論據(jù)被對方駁倒以后,另舉出另外一個論據(jù),此稱之曰救。
【救護眾生離眾生相回向】修唯識行,十回向位的第一位。此位菩薩,修六度四攝等行,悉為救攝一切有情,令離生死苦,得涅槃樂,曰救護眾生。入怨親平等觀,于眾生不見怨親等相,曰離眾生相。參閱‘十回向’條。
【第一義諦】二諦之一。即最殊勝之第一真理,為‘世俗諦’的對稱,略稱第一義。又稱勝義諦、真諦、涅槃、真如、實相、中道、法界?偫ㄆ涿粗干蠲顭o上之真理,為諸法中之第一,故稱第一義諦。
【第一識】阿賴耶識異名之一。八識順序,由本向末數(shù),此為第一識。
【第七所系】第七末那識,依于為八識而生,且以第八識為緣,如唯識三十頌頌文:‘隨所生所系’。即末那依阿賴耶而生,且任運恒緣第八阿賴耶為我,故是隨第八所生,為彼地所系也。
【得】二十四種不相應行法之一。得是成就不失的意思,依一切法造作成就者名為得!栋俜鏖T論直解》說:‘得者,依一切法造作成就假立。’而《百法纂釋》中則謂:‘言得者,成就不失之義,謂色心生起未滅壞,是生緣攝,受增盛之因。即凡夫有所得心,三乘有所得果,如得金時,金非時得,金乃是物,得非是金,有名而無實,故云不相應也。’所以得即是獲得,主體對一定對象——特別是與佛法間的關(guān)系。
【得道】三乘各斷惑證理之智慧,名為道,行三學而發(fā)此智云得道。
【理】指道理。即一切事物之存在、變化所準據(jù)之法則。此可分成四種: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又為‘事’之對稱。指萬象差別事法之本體,為平等一如之諦理。與‘理體’、‘理性’同義。
【理性】理指始終不變的本具理體,性乃不待其他因緣,無始以來,法爾存在之本具因種。如以無常、苦、空、無我等為一切法共通之理性。
【理在絕言】謂真理超越言語思慮;蛑^道理之存在,無法用言語說明。理,為‘事’的相對,為宇宙森羅萬象之事法的本體,乃平等一相之理性真如。以其超越凡夫相對性知識,故無法以言語、文字表達。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即同于此意。
【理唯識】法相唯識宗的窺基大師,將諸經(jīng)論所說唯識文義總攝為五種,稱為五種唯識,此為五種唯識之一。亦即經(jīng)論中成就唯識的道理者。即說唯識轉(zhuǎn)變之理。參閱‘五種唯識’條。
【粗相現(xiàn)行障】十地菩薩所斷十重障的第六種。這也是俱生所知障中的一部分,由于執(zhí)著或染或凈的粗相現(xiàn)行,它障礙六地無染凈的妙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由這種因緣,故說入六地時,斷除二愚及其粗重,二愚為:一、現(xiàn)觀察行流轉(zhuǎn)愚,就是在第五地中,執(zhí)有實在的雜染行人,現(xiàn)觀苦集諸行流轉(zhuǎn),為有漏染分所攝。二、相多現(xiàn)行愚,就是在第五地中,執(zhí)有實在凈相的行人,因執(zhí)取無漏凈相,多作有相觀行,而未能多時住于無相妙觀。見《成唯識論》卷十。參閱‘十重障’條。
【虛空無為】唯識宗所立的六種無為之一。虛空非色非心,離諸質(zhì)礙執(zhí)著,其性無礙,無可造作,故名無為。這是以‘虛空’形容真如法性,真如法性猶如虛空,歷萬劫流轉(zhuǎn),此法性常住不變不改。故虛空無為從觀得名,謂由修無我觀所顯的真理,似虛空之相,離一切色、心等諸法障礙,所以稱虛空無為。
【通達位】通達真如之位,又作見道位,為唯識宗所立五種修行階位中的第三階位。這是菩薩的見道之位,于十地的初地入心,通達于二空無我之理,此即見道位。有情無始以來,為無明煩惱覆障,因而顛倒妄想,起惑造業(yè),沉緬苦海。自發(fā)心學佛以來,歷經(jīng)多劫修行,猶未能認識唯識真實義性。不過,于世第一法的次剎那,于十地的初地極喜地,至此通達真實識性,入通達位,即是見道位。此位所見之道,即二空真如,亦即是唯識實性!段ㄗR三十頌》第二十八頌曰:‘若于時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成唯識論》解釋此頌曰:‘若時菩薩于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種戲論相故。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能取所取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xiàn)故。’
在加行位時,所修的四觀四智,以猶帶相故,未能實住唯識。而在此通達位,不但所取之境空,能取之識空,即能觀之智亦空。而實證此二空境界之智,就是無分別智,無分別智是諸智的根本,故又名根本智。依于根本智,先親證法性——即實住唯識,然后即起有分別的后得智。見道菩薩,即以此二智——根本智與后得智,緣真俗二境。
【偷盜】十惡業(yè)之一。不與而取,稱為偷盜,乃盜取他人財物之意。于身、口、意十種惡業(yè)中,與殺生、邪淫同屬身業(yè)。據(jù)六舊《華嚴經(jīng)》卷二十四十地品之說,偷盜之罪能令眾生墮于三惡道,若生于人中,亦必得二種果報,一為貧窮,二為失財不得自在。見《十不善業(yè)道經(jīng)》。
【頂位】此為修唯識行的四加行位之一,《成唯識論》曰︰‘依明增定,發(fā)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明增,是智慧增長的意思,增長后進一步觀察所取境空,修尋思觀至此達于絕頂,故稱頂位。參閱‘四加行位’條。
【殺生】即殺害人畜等一切有情的生命。為十惡業(yè)之一,五戒之一,八戒之一,十戒之一。大乘佛教為避免殺生,而禁止食肉,更進而以放生為其積極表征。不殺生系依慈悲心及避免犯下殺生惡業(yè)二理由。大乘佛教特別強調(diào)不殺生,成為佛教徒最重要的實踐德目。
【教唯識】法相唯識宗的窺基大師,將諸經(jīng)論所說唯識文義總攝為五種,稱為五種唯識,此為五種唯識之一。亦即就能詮之言教,而闡明唯識的意義,即楞伽、華嚴、深密等諸經(jīng)所說的唯識唯心之旨。參閱‘五種唯識’條。
【細意識】部派佛教大眾部立細意識,《異部宗輪論》謂:大眾部主張‘心遍于身’。窺基于《異部宗輪論述記》中詮釋曰:‘細意識遍依身住,觸身夾足,俱能覺受,故知細意識遍住于身,非一剎那能次第覺,定知細意識遍住身中。’這是從‘執(zhí)受’上推論出來的。以心為能執(zhí)受,所執(zhí)受的是根身,此執(zhí)受之心,就是細意識。
【略陳名數(shù)支】唯識宗所依經(jīng)論的‘十支論’之一,即《百法明門》,這是略錄《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名數(shù),以一切法無我為宗。參閱‘十支論’條。
【粗陳體義支】唯識宗所依經(jīng)論的‘十支論’之一,即《大乘五蘊論》,這是攝《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境事,而以無我唯法為宗。參閱‘十支論’條。
【動發(fā)勝思】三思之一,見‘三思’條。
【掉舉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大隨煩惱心所之一。掉舉是心不安靜,妄動浮燥,障礙禪定!冻晌ㄗR論》曰:‘云何掉舉,令心于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為業(yè)。’奢摩他者為‘止’,即是禪定。見《成唯識論》卷六。
【頂位】四善根位的第二位,又作頂法,于動搖不安定的善根(動善根)中,生最上善根之絕頂位,乃不進則退的境界;于此修四諦、十六行相。修至此位,即使退墮地獄,亦不至于斷善根。參閱‘四善根位’條。
【惛沉心所】此為心所有法中的大隨煩惱心所之一。惛懵沉醉,迷闇不明,障礙輕安和智慧。《成唯識論》曰:‘云何惛沉,令心于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毗缽舍那為業(yè)。’毗缽舍那是‘觀’,與奢摩他合稱‘止觀’。此又稱定慧、寂照。見《成唯識論》卷六。
【牽引因】唯識宗立十因之一。此為依習氣依處而立。有漏、無漏的內(nèi)種和麥、豆等外種,在未成熟位,牽引可愛或不可愛的遙遠之自果,稱牽引因。參閱‘十因’條。
【莊嚴體義支】唯識宗所依經(jīng)論的‘十支論’之一,即《大乘莊嚴論》,這是總括瑜伽菩薩一地法門,而以莊嚴大乘為宗。參閱‘十支論’條。
【密意】隱藏之旨意。即指佛特殊的意趣,此有二義:一、對于佛意有所隱藏,沒有把真實含義明顯地表達出來;二、佛意深奧細密,一般人難以理解。一般常見者多為第一義。
【捺落迦】梵語 naraka。 音譯那落、那落迦那羅柯等。即指地獄,含有闇冥、非行、不可樂之意。據(jù)《俱舍光記》卷八載,捺落,譯為人;迦,譯為惡。人多造惡,顛墜其中,故稱捺落迦;蛞‘迦’為‘樂’之異名,‘捺’意為‘無’,‘落’意為‘與’,故‘捺落迦’即為無樂相與;或為不可救濟、不可愛樂等意。參閱‘地獄’條。
【奢摩他】為梵語 camatha 之音譯,意譯止、寂靜、能滅,為禪定的異名,乃攝心而不被外境所動,遠離并止息一切之散亂,使心寂靜。此常具‘觀’(智慧)并用,稱為止觀。
【陳那】印度佛教因明論的集大成者,公元五、六世紀時人。據(jù)說為南印度香至國人,婆羅門種姓。初習外道教旨,又入小乘犢子部;后來師事世親論師,研究大小乘佛教;曾自一阿阇梨處受明咒,辯才無礙,折服諸多外道,因與尼夜耶學派辯論而著稱于世,于那爛陀寺宣講《俱舍論》,及唯識、因明學說。曾撰述《集量》。未久,歷游南印度降伏外道諸論師,復興已荒廢的道場,常行十二頭陀行,示寂于烏荼國森林中的洞窟內(nèi)。有關(guān)陳那生平,另一說以其為南印度案達羅國人,受國王供養(yǎng),證阿羅漢果,依文殊菩薩之啟示遂起兼濟之志。師講說因明論,宣揚《瑜伽師地論》。
陳那于唯識論方面,主張就心、心所立見分、相分、自證分三分,故稱為三分家;昔來與安慧的一分、難陀的二分、護法做四分說并稱,所謂‘安難陳護、一二三四。’陳那更于因明學方面留有不朽的功績,集因明說之大成,始創(chuàng)‘新因明’,由九句因,始確立因之三相,改五支作法為三支作法,變古因明的歸納為演繹,造成印度論理學(因明學)劃時代的新里程,被稱為中世紀正理學之父,或新因明之祖。關(guān)于師之因明學著作甚多,《南海寄歸內(nèi)法傳》卷四列有八論,漢譯藏經(jīng)中現(xiàn)存有九部九卷:真諦譯《解卷論》與義凈譯的《掌中論》同本;及《無相思塵論》(與玄奘譯《觀所緣緣論》同本)、義凈譯《取因假設論》及《觀總相論頌》、施護等譯《佛母般若波羅蜜多圓集要義論》、玄奘譯《因明正理門論》。繼承陳那因明學說的,為商揭羅主;繼承他唯識法系的是護法。
【勒那摩提】梵名 Ratnamati、譯作勒那摩提,又譯作勒那婆提,意譯寶意,中天竺沙門,北魏宣武帝正始五年來到洛陽,奉敕與菩提流支合譯《十地經(jīng)論》十二卷,及《妙法蓮花經(jīng)優(yōu)婆提舍》一卷,由沙門僧朗、覺意、侍中崔光等任筆受。后又于趙欣宅中譯出《究竟一乘寶性論》四卷。據(jù)《歷代三寶記》載,勒那摩提與菩提留支共譯《十地經(jīng)論》后,以意見不合而互不相訪。后來佛陀扇多的弟子慧光,于相州南部弘揚地論,闡揚師之學說,形成了相州南道派;而菩提流支的門人道寵,在相州北部弘揚地論,形成了相州北道派。
【梅光羲】近代著名唯識學家,為楊仁山居士的入室弟子。字擷云,以字行。江西南昌人,清光緒六年(一八八○)出生,光緒二十四年戊戌科舉人,以道員在湖北候補,受到總督張之洞的賞識,派遣到日本陸軍振武學學堂學軍事,畢業(yè)后又入早稻田大學習政治經(jīng)濟,回國后任湖北提法司使,入民國后在司法界任職。
擷云早年從楊仁山研究唯識,卓然成家,民國二十年,以《相宗新舊兩譯不同論》論文,在海潮音雜志發(fā)表,深為佛教學者所重視,太虛大師曾作《相宗新舊兩譯不同論》梅擷蕓作《書后》,守培法師亦發(fā)表了評論的文章。擷云晚年,在重慶的國民政府司法院任職,戰(zhàn)時生活艱苦,擷云居陋室、食粗糲,而手不釋卷,忙于佛學寫作。民國三十六年(一九四七)病逝,世壽六十八歲。遺留有唯識學著作多種,主要者為《相宗綱要》、《相宗綱要續(xù)篇》、《相宗史傳略錄》、《大乘相宗十勝論》等多種。
【張克誠】民國初年的唯識學者,最早在北京大學及中國大學講授唯識的人。克誠原名炳楨、以字行。他是四川廣漢人,生于清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幼年聰敏,十二歲即讀畢六經(jīng),二十歲中秀才,以后屢試不第,乃退而學《易》以自遣。他家資富有,在廣漢等地設立小學十余所,以提倡新學;并創(chuàng)辦小型手工藝工廠以開拓實業(yè)。光緒末年,他到北京考入殖邊學堂,三年畢業(yè),入蒙古宣撫使姚錫光幕,參與機密。后任大同防護使署執(zhí)法處處長,日理刑事判決,心理壓力甚重,一日偶讀《楞嚴經(jīng)》,有所感悟,乃棄官不為,返回北京,居廣濟寺研究佛典,于法相唯識用功特勤。民國七年,以蔣維喬推薦,入北京大學哲學系開設‘唯識學’課程。爾后中國大學亦開唯識課,由克誠講授?苏\嘗謂:‘唯識一宗,最盛于唐,自奘基而后,古著不傳本國,道緒中寢。明代諸師,間多誤解,所差毫厘,謬以千里。’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克誠病逝于北京騰峰寺,享年五十六歲。遺留著作有《成唯識論提要》、《百法明門論淺說》、《八識規(guī)矩頌淺說》、《印度哲學》等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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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卷 閻浮眾生業(yè)感品
- 第六卷 如來贊嘆品
- 第二卷 分身集會品
- 第三卷 觀眾生業(yè)緣品
- 第八卷 閻羅王眾贊嘆品
- 第五卷 地獄名號品
- 第七卷 利益存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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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卷 囑累人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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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卷 見聞利益品
- 第十卷 校量布施功德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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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卷 地神護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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